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1
第一篇: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法委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准确把握我镇的社会治安形势,主动应对、高效打击、严密防范、综合治理,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治安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三、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此次督导检查由综治办牵头,负责整个督导检查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督考核。有关部门和村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促进督导检查扎实开展。检查组由吴书记担任组长,吴镇长为副组长,综治中心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四、方法步骤
本次督导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2年1月10日至1月20日)。各相关单位研究确定具体整治方案和标准,各项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到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1月21日至11月20日)。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做好各项整治的排查摸底工作,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倒排工期,逐条逐项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展开整治。
(三)检查验收和整改阶段(2012年11月21日至11月31日)。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采取集中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评比,有关责任单位根据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2月)。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办公室,督导检查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李兴贵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责任单位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形成合力,全力以赴开展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的重大意义,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加强考核,兑现奖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办公室要制定集中整治考核办法。此次检查结束后,党委、政府将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排名前列、成效突出、表现优异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整治效果不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
第二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导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导制度
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导制度,是党委赋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实行检查督导制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党委历来对社会综合治理检查督导工作十分重视,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意见,对检查督导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落实党委对检查督导工作的要求,特制定辖区检查督导工作制度。
一、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导工作,由镇综治委负责,具体工作由综治办负责。
二、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导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突出问题的重点单位实行不定期检查督导,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及时检查督导。
三、社会治安治理检查督导工作,要根据每年的工作计划、任务制定当年的检查督导工作方案、重点。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导工作,检查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需及时上报处置,不能及时纠正的问题,要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整治期限不能完成整治任务的,要在辖区通报,直至黄牌警告,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社会治安治理检查督导工作组要对每次检查督导工作情况及时整理,及时上报,及时入档。
东岱镇综治办
2010年7月19日
第三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3).思林中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全市教育系统综治成果,积极营造教育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开创我市教育工作新局面,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创建“三个和谐”为核心,以“维护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为契机,以“提升意识,强化措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手段,着眼于全市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更加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使教育系统综治工作提升进位。
2.坚持综治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度。从局机关到各级各类学校,实行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建立健全重大活动安全预案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监管,确保全系统稳定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扎实推进和谐机关、和谐校园、和谐环境建设。要认真解决干部与领导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各种矛盾,特别是要切实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教育的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5.强化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公示收费内容,明确收费标准,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阳光收费。
三、领导小组
组长:张金权副组长:李泽会刘朝文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政教处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与内容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4月30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利用春节假期,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不参与迷信、赌博及“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各校配备的法制副校长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使其遵规守纪。要通过聘请司法部门人员,到学校举办法制讲座,使普法工作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做到入脑入心。特别是结合市综治办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大教育收费、法制教育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三月宣传月活动,采取橱窗专栏、展览、板报、文艺节目、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放火、防盗、防诈骗、防抢、防交通事故的宣传力度,增强紧急避险和自救能力。要加大平安校园的创建力度,加强与公安、司法、建设、交通等部门的合作,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预防青少年校园暴力事件和违法犯罪的
发生。
第二阶段——隐患排查阶段(5月1日——5月31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各类安全隐患的摸排力度,要成立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加强对危旧校舍、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特别是下大力气抓好汛期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
全。期间,市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各校(园不定期地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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