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监理工作方案

河北华达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武倘寻高速第二总监办第四驻地办

二0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武倘寻高速第二总监办第四驻地办

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切实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云路投质监【2017】

546号)文件要求及安排,为确保云南武倘寻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总监办第四驻地办(以下简称:四驻地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防范监理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杜绝高层建筑火灾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落实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部门和岗位责任

驻地办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结合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与项目集团公司“四大行动”、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系列安全生产文件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之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驻地办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本项目建设监理和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驻地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邓忠海第四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副组长:余义华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何敬轩: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沈鹏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任宗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

熊伟试验监理工程师李红云环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王贵华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黄力武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第二总监办第四驻地办所属各现场监理人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统筹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驻地办安全监理办公室,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何敬轩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排查整治、记录及资料报送工作。

三、工作目标

驻地办现已行动起来,紧紧围绕消防工作特点,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演练,精心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证项目施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驻地办积极组织施工项目部接受并配合好属地政府和消防安全监管单位的检查,作为责任主体组织对本分部消防安全机构、职责、制度、全员宣传、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培训、初期扑救演练、应急管理、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等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楼长”制。

2.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针对驻地办自身办公区域、供配电设施、消防通道、施工驻地,现场、临时用电、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油料储存和使用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组织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消防自检自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清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人员、责任、措施、期限、预案“五落实”,最终实现100%整改销号,落实整改闭环。

(二)抓好应急演练

驻地办组织干部职工和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使每个职工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增强引导人员疏散要领,做好演练记录、评估记录等演练台账,并根据演练时效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制度、预案。

(三)抓好宣传教育培训

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四)继续开展好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基建【2017】

1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

58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五)抓好督查考核

不定期开展抽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高度重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专项活动方案,精心谋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扎实深入落实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薄弱环节,认真对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有效性,强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将隐患消除于萌芽。

(四)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驻地办要求驻地办自身与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岗位和具体人员,防止消防安全责任断链。以精细化、专业化的管理态度,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措施、预案落实情况的督查,突击检查和重点抽查,严肃奖惩问责机制,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对工作不落实、排查走过场、隐患整治不力、敷衍塞责的,将进行追责问责。

要求凡工作不力,对发生火灾事故的施工部位,实行综合社会治安管理“一票否决”,同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

第二篇:综合治理安全消防扎兰屯市鸿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治理安全消防、安全保卫有关制度

(2011年6月第四次修订)

目录

一、公司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二、公司安全保卫、安全消防制度

三、仓库、车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四、公司毒麻药库防盗器管理制度

五、公司安全消防警语警牌管理制度

六、公司消防梯养护管理制度

七、公司灭火器养护管理制度

八、公司各零售药店安全保卫、安全消防岗位责任制

九、安全消防警示语

十、公司禁毒工作管理制度十

一、精神及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公司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按照市公安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要求,制定公司消防操作规程制度。

一、公司按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每个部门消防安全的轻重,设置消防工具、灭火器、消防泵、报警器、警语警牌、消防栓等

二、每年组织全体职工搞两次消防操作规程演练: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操作项目:消防泵、消防栓、防火工具,使每个职工都掌握各项工具使用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

三、在懂得操作规程的同时,每个职工要明确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如“三懂”、“三会”等,使使用方法与实际操作紧密结合

四、所属各部门要按照公司“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安全保卫、安全消防制度

按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安全保卫、安全消防责任制度,现制定公司安全保卫、安全消防制度。

一、公司保卫科负责所属部门的安全保卫、安全消防工作,负责制定各项制度、宣传、培训、学习和各项制度的实施落实情况

二、成立企业安全保卫、安全消防领导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安全消防责任状,和所属各部门签定逐级责任状,使责任到岗,落实到每个人头上

三、公司保卫科按照责任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参照消防安全“十项标准”,各项软件要健全,有工作有记录,有整改措施,有组织,对出现隐患的及时整改或提出整改报告

四、公司到年末对所属各部门按所签“责任状”逐条验收,对有问题的部门,又不能及时改正的,将对照责任状条款进行处罚

五、公司对所属各部门配备的消防工具、灭火器、警语警牌等,不经行政办公室批准,不得随意移动位置、更换、拿去他用,更不得损坏、丢失。哪个部门出现问题,哪个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所属各部门遵照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健全安全保卫、安全消防档案。仓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措施和规定

二、各种电器设备,非工作人员严禁动用,工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使用,并及时保养维修,使之保持在最佳使用状态

三、车辆入库前,要认真检查,把不安全因素排除掉

四、库内不准吸烟,不准使用明火

五、报废汽油等易燃品,认真处理掉

六、安全消防员要定期检查、维修,使安全消防设备保持在良好的运转状态

七、对工作中不按制度执行,给企业造成损失,将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公司毒麻药库110报警器管理制度

一、110报警器要按标准要求,安放110报警器

二、110报警器属特殊药品使用,需特殊管理

三、110报警器具在特殊环境中使用,需安排保卫人员和专职保管员共同管理

四、110报警器设定的区域为禁区,其他人不得随意或故意弄响110报警器

五、经常检查线路,保证完好状态

公司安全消防警语警牌管理制度

一、按照要求,在办公区、储存作业区设置警语、警牌,设置要符合消防标准

二、对设置的警语警牌,要经常保持板面整洁干净、不落尘土,始终保持醒目

三、行政办保卫消防人员要经常巡查,保证警语、警牌完好无损、不丢失

四、对出现使用时间长,有自然损坏和脱落的,要坚决进行更新

公安消防梯养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梯放置位置要固定,设专人管理

二、消防梯不同于其它设备,是专用设备,不经行政办公室保卫消防人没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或随意挪动地方

三、行政办保卫消防人员要经常对消防梯进行使用质量检查,对需维修的地方,必须请示领导进行维修或更新,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四、消防梯放置的位置要注意防潮、防虫、防鼠,以免造成自然损坏

五、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演练使用,以免长期不使用,消防梯全身出现腐蚀现象

六、经常刷油漆进行保护

公司灭火器使用和养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安全保卫、安全消防工作,对企业消防器材做如下管理:

一、灭火器放置的位置需要固定。放在进门的左侧或右侧,不许随意挪动位置。

二、灭火器位置固定后,防止碰撞造成损坏

三、不经行政办保卫消防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出

四、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灭火器的管理落到实处

五、灭火器的使用实行签收制度,哪个部门灭火器丢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赔偿

六、灭火器定期年检

公司零售药店安全保卫安全消防岗位责任制

根据企业“安全保卫、安全消防制度”制定零售药店安全保卫、安全消防岗位责任制。

一、建立建全本部门安全保卫、安全消防组织机构和安全保卫、安全消防工作要案

二、和公司行政科签定“公司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消防、安全保卫目标管理责任状”,并严格按“责任状”各项工作要求去做

三、定期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安全保卫、安全消防材料,半年一小结,全年总结,并上报公司行政办公室

四、对本部门的消防工具、灭火器,经常养护,保持完好状态

五、值日值宿各班交接记录要完整、责任明确

六、部门负责人每月或每季组织职工学习一次安全保卫安全消防知识,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安全消防检查,要求有学习记录、检查记录,存入消防档案。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安全消防警示语

“三懂”

1、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

2、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得扑灭火灾的办法

“三会”

1、会报警;

2、会使用灭火器;

3、会扑灭初级火灾

“四能”

1、能宣传;

2、能检查;

3、能及进发现和预防火险;

4、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注。要求熟练掌握并背诵

第三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区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不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1-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场市场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

-2-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2018年底前,全区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70套、建设面积不少于0.7万平方米;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微警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

-3-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15日之前)。各镇街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社区、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15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各镇街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

-4-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准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并向全社会公示曝光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房产、规划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内容。

-5-公安、消防、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站、所)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业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区安委会成立由区政府党组成员朱启军任组长,区公安、安监、经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

-6-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李栋梁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综合督查检查内容。各镇街也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区经信、公安、房产、市场监管、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要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区、镇街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镇街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区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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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职工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统一停放到医院东南侧固定位置,机动车辆禁停在此处和消防通道停放,堵塞进出口,违者罚款100元。

全院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后勤科室负责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管理维护;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依法追究责任科室和人员的责任,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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