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工作体系的探讨[大全]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工作体系的探讨
摘要。作为一个公司的法定机构,企业的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从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监管部门开始逐渐地向国有企业派驻监事会,监事会制度迎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尽管如此,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在对企业的监督上仍然存在着许多的弱化或不足。本文将从我国国有企业监事会的建设现状出发,分析目前国有企业监事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工作体系引言
监事会是一个公司的监督机构,可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企业的财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保护国有股东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完善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则成为了今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
一、我国国有企业监事会的建设现状
根据国有企业的规模和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国有企业监事会的建设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中的重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以及一部分市级国有独资企业普遍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要求实行了外派监事会制度;
2、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一些市级国有独资企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监事会。
通过对两种不同的监事会的设立方式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内设监事会主要在对子企业进行监督时发挥着比较大的作用,外派监事会凭借着高级别和较强的独立性,比内设监事会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二、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监事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设监事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企业的监事会形同虚设,不能相对企业形成有效的监督。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资本控股的上市公司中,由于监事会的主席往往都是由公司的副职担任,其在执行监督职能的过程中经常会受到“一把手”的限制和干扰,同时,也不能对公司的“一把手”进行有效的监督,这就导致了监事会的监督力度和权威性受到巨大的削弱。
2、一些国有企业由于人员配备的数量不够,所以至今都没有设立企业的监事会或者监事会的人员配备不齐全,难以顺利展开监督工作。例如,有些企业的监事会只设立了监事会主席的职位,并没有为监事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3、一些国有企业并没有建立针对企业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制度,导致监事会的工作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同时也缺乏合理的监督检查的方法,使得监事会制度无法适应企业形式的变化。
4、目前,大多数的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主席都身兼数职,使得监事会主席角色混乱,例如部分企业的监事会主席就是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或工会主席等兼任的,这就导致监事会主席不能专心的开展监督工作或不能正确地履行职责,使监督工作的正常展开受到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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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结论。国有企业监事会是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的途径,在一系列新举措的推动作用下,监事会体制将会面临新的发展。这就需要企业和出资人不断地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经验,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保证我国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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