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老旧住宅小区困难与问题对策

元宝区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居住生活水平,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丹东市经济和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市区旧住宅小区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五届五次会议确定的“坚持大开放、狠抓大项目、构建大旅游、营造大环境”和关于全面实施城市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部署,以便民、利民、为民,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宗旨,以建设文明、和谐、平安住宅小区为目标,以整治旧住宅小区环境脏乱差为重点,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广大群众,发挥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旧住宅小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合力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使广大居民居住生活环境

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任务

2008年,在我区45个旧住宅小区开展全面综合整治,用两年时间完成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任务。整治后的旧住宅小区达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标准。

(一)拆除住宅小区内各类违章、临时建筑,清理乱堆乱占、乱拴乱挂、乱贴

乱画及庭院、平台滞留垃圾。

(二)整治住宅小区内餐饮、娱乐、加工作坊等违规排放,烟尘、污水、噪音

以及乱倒垃圾、造脏污染和扰民问题。

(三)维修或拆除自行车棚,维修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各种地下管网

(四)维修小区道路,铺设人行道砖,安装小区路灯,栽花种树,补建绿地,

建设休闲娱乐场所,安装健身器材,设置垃圾箱。

(五)修缮房屋,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清理楼道,安装楼道灯,修补防

寒墙面,粉饰楼面。

(六)配备公益性岗位,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物业服务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机

制,加强保洁、保安,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三、整治标准

根据旧住宅小区不同建筑年代、不同基础条件和不同管理模式等具体情况,因

地制宜、量力而行、分类整治。

(一)道路、绿地等基础设施较好,环境整洁的旧住宅小区,重点实施亮化工程,完善公共设施。具体标准: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垃圾排放设施齐备,自行车棚完整,路面平坦边石整齐,排水畅通,房屋状况完好,楼道整洁、照明灯齐全,楼体保温节能,建筑物外墙粉饰,绿地完整,有休闲场所,安装健身器材,安装小区路灯。有条件的实行封闭管理,设立警卫室,物业管理机

构健全。

(二)道路、绿地等基础设施损坏较重,环境较差的旧住宅小区,重点对道路、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具体标准: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路面平整,排水畅通,房屋基本完好,楼道,庭院有照明灯,利用空地修建绿地和休闲场所,

推行物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三)道路等基础设施损坏严重,近年内待动迁开发的旧住宅小区,重点保证居民的基本居住生活需要。具体标准:小区无滞留垃圾,房屋无“两漏一透”,

道路排水畅通,出行方便,推行业主自治管理方法。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元宝区旧住宅

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晓丽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徐文波城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全区各街道办事处、镇,区城建局、劳动局、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环保局、文教局、工商元宝分局、公安元宝分局、

各共建单位和房管、物业管理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城建局局长徐文波同志担任。

五、责任分工

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各办事处、镇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齐

抓共管,房管、物业管理单位共建,由城建局指导协调。

(一)各办事处职责

1、组织所辖社区选举小区业主委员会;征求对小区整治的意见和建议,形

成整治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动员并组织拆除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清理乱搭建、乱堆占、乱贴画、

乱拴挂以及庭院、平台滞留垃圾;

3、发动居民参加小区整治义务劳动,栽树种花,认养绿地,组织除“四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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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立机制,巩固成果。加强旧住宅小区日常管理,政府公宜性岗位集中用于旧住宅小区的保洁、治安工作。按照《丹东市旧住宅小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明确职责,由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物业管理,对不具备条件的,实行业主自治管理,制订居民公约,实现小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文

明、和谐、平安”住宅小区活动,引导居民爱小区、建小区、管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