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陕煤局发【2010】

35号

一、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

70号)、《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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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煤矿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建立重大隐患整治效果评价制度,瓦斯隐患治理是否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按规定组织培训、演练并定期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六)、矿井电缆和机电设备管理情况。井下电缆和机电设备是否取得“ma”标志;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短路、过热、过流、欠压等保护不全问题;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有无使用非防爆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等问题;是否按有关标准规定对重要设备、材料进行检测;有无违规存放油料现象。煤矿井下使用的空气压缩机的压缩机油闪点、压缩机的安装位置及周边环境是否符合规定。

(七)、矿井“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情况。煤矿企业是否制定或完善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规划和方案,明确“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目标、任务、措施及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