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经验做法

第一、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为金融机构提供融资信息。积极开展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评价认定了2000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建立了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信息库。启动“三年万家”微小企业培育工作,重点培育1万家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微小企业发展成为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微小企业培育信息库。同时,与金融机构建立“千家成长万家培育”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业绩优、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有效地促进了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

第二、探索多形式的信用担保体系,推进中小企业担保融资机制创新。积极开展“抱团担保”,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组建浙江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在全省筛选出一批优质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推荐中小企业贷款项目,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再由中心统一向开发银行统一申请贷款。在风险控制方面,由中心与担保机构共同建立贷款风险准备金。开展“银保合作”,搭建银保合作平台,着力解决银保合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和推动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同时,建立担保行业资信评级制度,开展担保机构资信评级工作。推进“互助型担保”,实现互助型与商业型担保机构共同发展。

第三、开展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建立鼓励银行放贷的激励机制。浙江省于2005年开始实行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由省和市、县财政按1比1配套出资,设立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资金,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微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微小企业贷款的,进行一定比例资金补助。由于实施了鼓励措施,银行对微小企业的信贷服务热情明显提高,微小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有力地促进了微小企业创业发展。

第四、构建多层次的投融资服务机构,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建立全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项目库,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符合产业政策、业绩优良、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进入直接融资项目库,通过资金支持、培训辅导、信息服务等扶持措施,加大直接融资后备资源培育力度。成立中小企业上市联合培育机构,联合深交所成立“浙江中小版上市企业联合培育中心”,建立了由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交易所、中介机构等有关各方共同参与的浙江资本市场综合培育体系,为中小企业上市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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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在政策制定上,坚持整体性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中小企业的差别,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在公共财政的运用上,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确定重点扶持目标,致力于“平台”建设,从支持具体企业、具体项目向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公共服务产品转变,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乘数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推进融资服务方法创新。近年来,浙江在充分尊重和保障金融企业经营自主权,遵守现代金融规则的前提下,积极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重点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方面推进一系列创新举措,特别是在成长型中小企业的银企对接、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担保体系的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推进力度,满足中小企业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不断增强中小企业发展和金融发展的协调性,促进了金融和经济的良性循环。

三是在确保金融秩序稳定的基础上,推进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在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重视发挥民营经济的积极作用。在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到信用担保、典当、风险投资和地方性金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经验做法融机构的发展中。民间资本的进入,促进和加强了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增强了金融体系的活力,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