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探究

一、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现状分析

(一)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建设

我国民营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制度比较完善,人员素质比较高的大多数是一些注册资本超过千万元至亿元的大中型企业。相对于家族式的中小型企业这些大型企业的规模较大,经营情况比较乐观。经营决策者对下属单位的控制能力强,控制线长,需要对其进行相关专门的控制或需要相关的内部审计人员实施控制职能及时纠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弊端。

(二)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重点

与国家的审计制度相比,民营企业并非过度看中其监督、控制的主要职能。往往这些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都与平时的经营活动相关联,承担着企业的管理工作,有的甚至上升到了企业中的高层管理工作。如某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对其财务相关报表的分析得出了公司日常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结论,通过判断资金流向和损耗的相关环节制定出了新的管理制度,从而节约了相关成本,提升了企业效益。

(三)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建设的优势和局限性

我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建设的优势性在于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更加贴近管理,熟悉日常的经营状况,更加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错弊;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和人员成本较低,不会因此项支出过度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相反通过对其发现问题的整改更有利于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通过分析得出的建议操作性很强,可以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管理;局限性在于企业管理者的利益和内部审计人员利益趋于一致会影响审计职能公正和公平性的发挥。因此内审部门不可能成为相对独立的存在会影响审计绩效的发挥,做不到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我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民营企业内部审计职能未能充分发挥

一是未能充分发挥其监督的职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立的一项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监督其在运营过程中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政策,以及在运营中是否在吻合既定计划的方向上发展。但是,通过对我国民营企业的了解,很多工作未能纳入内部审计的日常工作范围,因而没有发挥其监督的职能。二是未能充分发挥其控制职能。内部审计不仅仅应该只具有监督的目的,随着内审机制的完善和企业管理者的需求,内审已经基本有控制的职能了。具体的控制无非就是评价运营过程中的优势与利弊,资金的消耗是否取得了相应的效用。但是,在我国的大部分民营企业中却很少发现其控制职能的发挥。三是未能充分发挥其服务的职能。现在的内部审计除了发挥监督和控制职能之外已经具备了向企业相关的管理机构提供咨询和建议的职能以提高工作质量。但是,受限于内审人员的专业知识,缺乏相关的经验以至于内审部门所提供给企业的信息相对狭隘,没有长远的战略眼光,未能从更高的角度帮助决策机构提供建议。

(二)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偏低

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主要是以中小型的自由企业为主,这些企业的“一把手”往往都是文化水平较低的前期创业人员,通常将公司的财政大权分配在其所信赖的家族人员手中,简单的把内部审计当成是查账甚至为了节约开支,所任命的内审人员通常是由财务部门的人员兼职,这些人往往对审计知之甚少,缺乏相应的经验,有的利用职位之便做出舞弊,篡改财务资料之事,对于开展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是极其不利的,严重制约了公司的发展。并且,人员数量有待提高,由于涉及公司内部机密,领导对任命内审人员的范围就相对缩小,并且由于内审人力资源的匮乏,企业开展的审计工作也缺乏连续性,这样长期发展严重制约了企业的相关收入,也可能出现内审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之便篡改财务报表,虚报利润,偷漏税款。

(三)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权威性不足

首先,我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出现了问题,根据调查了解各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大多是刚进入公司不久的工作者,很多内审人员即使发现了问题也会因为害怕得罪上级主管等原因对真实情况进行隐瞒。公司管理者可能也会因为怕打击公司所谓的“元老”而将审计人员提出的具体建议进行选择性的保留。内部审计不就是针对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进行纠正的活动,但是管理机构却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就严重违背了内部审计机构存在的意义。其次,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后续性存在问题,很多经营活动发现的问题因为上次领导的暗示未能继续跟进、审计活动也未能得到实施。并且,具体审计的结果未能得到公示,没有起到对公司人员警示的作用,因而也不可能对决策层提供有效地建议,审计活动的执行遭遇了瓶颈。

三、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民营企业多是“家族式”企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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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关内部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仅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规定指出以上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是各类组织,无论盈利与否,也无论组织规模大小和形势如何。但是,民营企业作为一个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特殊存在,很显然针对大多数国有企业和行政机关的法律法规不适用。因此,个人建议有必要颁布一部有关民企内部审计的相关管理条例或及时补充《审计法》和相关的管理条例。这样可以指导民营企业内审人员进行规范的内审行为,让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有法可依,统一规范地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有利于国家内审协会等相关机构对民营企业每一步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更新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方法和手段

一是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方法和审计思路。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努力更新内部审计的思路和方法,由传统的内部审计方法向现代内部审计方法转变,紧紧围绕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内部审计,结合先进的数理统计方法,如数理经济学模型等。此外,还应结合信息技术进行内部审计,通过网络来扩大内部审计的范围,进而提高内部审计的审计效率,节约审计资源。二是调整内部审计的重点审计对象。应结合实际情况,将内部审计的重点调整到事前控制为主,事后监督为辅。针对企业再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内控控制所存在的薄弱内容和重点审计对象,应积极开展经营管理审计和构建以风险导向为主体的内部审计体系,为民营企业进行科学决策和进一步发展提供相应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