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的意见

随着经济发展和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一些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开始层出不穷,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带来危机。为全面保持稳定,巩固发展的成果,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对突发的矛盾纠纷事件,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结合我镇综治中心实际,就如何有效地开展工作,提以下3点意见。

一、领导重视,加强基层组织的培训工作

为夯实基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综治工作站和相关人民调解

委员会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人员化解矛盾纠纷事件的能力,区级相关部门可定期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同时可将各镇街综治中心的典型案例进行交流学习,互相吸取成功的调解经验,为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事件提供行之有效的理论支持,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办事,确保调解工作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运行。

二、狠抓常规排查工作,及早介入做好调解工作

每月我镇综治中心均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

建立了研判制度,每月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通报情况,并制定化解社会矛盾的预案和措施,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综治中心及相关调解委员会人员均主动介入调解,能当场解决的予以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将相

关情况整理报上级有关部门,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尽力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三、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提升调解质量

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首要

任务,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必须调动社会各方的力量,在综治中西的牵头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加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方式,可以使调解范围从一般民间纠纷拓展到调解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方式由事后被动调解转向事前主动调解,从而发展到依法调解、协议调解。具体做法:

(一)深化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构筑立体人民调解网络

格局。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层上,积极稳妥地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区域性和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提高调解人员素质,把一些有文化、有法律素质、为人公正的人员,吸收到调解队伍中,将人民调解工作范围延伸至民事诉论案件的诉前、诉中、诉后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全过程,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加强行政调解对人民调解的支持。行政调解是国家行

政机关处理行政纠纷的一种方法。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随着国家法律、

法规政策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主体比较明确、职责权限比较清楚,职能部门能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进行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多项法律法规政策,跨辖区、跨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采取行政调解委员会牵头协调解决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解决。

(三)将人民调解融入司法调解。司法调解协议的效力要优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协议,司法审判对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协议的有效性可以进行确认。要把司法调解贯穿于审判前后的各个环节,注重司法调解工作向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延伸,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可聘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担任法庭特邀民事诉讼调解员,协助调解案件,这样,不但可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而且有利于案件的当主庭协调解决。

第二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安排意见中共**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工作安排意见

二o一一年,我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在县政法委、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战略思想,进一步强化责任,经常分析形势,积极慎重、稳妥地处理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涉稳问题,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全面落实维稳工作各项措施,实现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六无一下降”,即无集体越级上访闹事;无群体性械斗;无影响全区的恶性事件;无重大火灾;无群死、群伤等治安灾害;无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刑事案件稳中有降;最终实现群众安全感明显提高,社会环境明显好转。为做好我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特作如下工作安排:

一、提高认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全镇始终以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为宗旨,把确保社会稳定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加强对社会稳定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成立了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领导小组: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下设在办公室,由王真浩任办公室主

任,吴梅竹、王毅、陈宇具体办公,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时,全镇还认真贯彻落实县级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

制度,与各村及各单位,村与村民组、村民层层签订维稳工作责任书,制订严格的考评细则和奖惩措施。

二、转变工作作风,妥善处理农村热点、难点问题

对待热点、难点问题要采取积极主动、不拖不推的方法,

妥善处理,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讲清道理,以取得群众的谅解,不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对待群众、压制群众,激化矛盾,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上访闹事苗头的事(案)件,由综治、司法、派出所和相关部门及时赶到现场,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切实抓住矛盾纠纷中的关键人和事,找准解决矛盾纠纷的切入点,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要加强排查力度,坚持日常排查与敏感时期排查相

结合,特护期实行地毯式的排查,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是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隐患、苗头、寻求化解方法,

做好化解工作;

三是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对排查出来的重点涉稳对象,根

据涉及人数的多少,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调处的难易程度,逐类逐人建立台帐,落实包保责任。并将重点人员的台帐报送镇党政领导审查,同时对全镇稳定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

四是发挥“三调联动”的作用,实现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

及人民调解相结合,对每类矛盾,都要作认真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四、强化情报信息上传下达工作,以防为主,把握稳定

工作主动权

根据全镇的情况建立一套横到底,纵到边的情报信息网

络,各村都要明确维稳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激励机制,并制作通讯录以方便信息情报的传递,尽早、及时地获取有价值、预警性的情报信息,确保全镇范围内的各种涉稳情况能“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当”。对于辖区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责任人及单位都要第一时间了解情况、靠前指挥、及时化解,使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住,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镇、不上交、不扩大。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

动,大力整治治安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治安突出问题及时开展各种创安整治活动,夯实治安维稳基础工作,确保辖区治安明显好转、社会和谐稳定,为创建“五新”农村建设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报:县政法委2份

送:信访局、维稳办、党委、政府、人大领导各1份

送:各村及镇直各单位1份

自存3份共印30份

第三篇:综治信访维稳绵阳普法简报

(2010)

编者按。今年5月,绵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东,在盐亭检查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时,对该县创新综治信访维稳方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8月13日,以市中级人民法院莫亚林院长为组长的五五普法验收组,一致认为该县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亮点频闪,成效显著,值得

推广。

现将该县在五五普法期间,开创的“七大品牌”印发于后,供各县市区学习借鉴

开创综治信访维稳“七大品牌”盐亭县一举摘掉“告状大县”帽子

2005年以前,盐亭是省委、省政府监控的“告状大县”,远近闻名。“五五”普法以来,该县以开创综治信访维稳“七大品牌”为突破口,切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变堵为疏依法引导群众有序上访,信访总量逐年下降,2008年同比下降56%,2009年同比下降31%,2010年上半年同比下降16%。摘掉了“告状大县”的帽子。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成立镇乡平安和谐普法工作服务中心,整合基层政权和政法资源,充分依靠政治优势,促进社会力量良性互动,为平安和谐凝聚力量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2006年五五普法启动之初,盐亭县就结合平安建设成立了镇乡平安和谐普法工作中心,把普法办、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庭、安办、民政办、社会保障所等机构和人员合署办公,整体联动。统一安排、统一指挥调度,下设法律服务室、情感倾诉室、心理咨询室、民事调解庭和扶贫帮困室。要求相关单位凡遇到影响平安和谐建设、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必须通力合作,不分彼此,长年累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信访接待、政策咨询、心理疏导、法制宣传、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矛盾纠纷调查处理、扶贫帮困、两劳释放人员安臵帮教、司法程序等涉及平安和谐群众工作全过程、全方位“一站式”优质服务。2008年,县委书记胡安虎又批示推广云溪经验,各镇乡建立了法制信访学校,切实为维护稳定服务。

二是创新基层综治普法网络,成立村(社区)平安和谐普法工作服务站,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村(社区)自治组织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就地就近依靠基层组织依法化解各类矛盾

2006年在各个街道社区,各个村成立了平安和谐普法工作服务站,大力推进信访综治普法进社区、下村社。由县统一出资制作了村、社区工作站吊牌和公示栏,悬挂在村(社区)办公室外,广泛宣传,让老百姓知晓,在自己家门口就可以依法办理信访事项,就地就近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站长,主任任副站长,治保主任、民调主任、团支部书记、妇联主任、驻村干部、驻片民警等为成员。在农村各社区和城市居民组,聘请了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民兵、青年自愿者、离退休人员和低保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农村普法中心户长和城区楼幢长等信访综治普法信息员6324余名,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480名为信访综治普法联络员,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了信访综治普法联络工作组,最大限度地把各界群众组织发动起来,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和民事纠纷发生,基层信访综治普法信息员都会在第一时间以各种方式向各级平安和谐普法工作机构报告,有利于及时掌握各类信访综治信息,及时调处纠纷和打击犯罪。

三是创新基层防范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普法民调中心户长”和城区“楼幢长”制度,规范运作,切实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的发生

针对农村机构改革、税费改革和村组撤并后,基层信访综治普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06年10月,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推广云溪镇经验,在全县全面推行农村普法民调中心户长和城区楼幢长制度,狠抓基层普法和治安防范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中心户长就是根据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特点,按农户彼此之间的地域关系、经济关系、亲情关系、邻里关系结构,合理划分治安片,在每个治安片采取群众选举、民主推荐、组织认定等方式确定一名中心户长。城区楼幢长,就是每幢楼选举一名热心公务、德高望众、公道正派的同志作为该幢楼的楼幢长。通过精神激励和落实奖惩措施,发挥中心户长和楼幢长普法、报信、劝和作用,实现信访综治普法专门工作与群众自治良性互动为目标的新型信访综治普法工作机制,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防范、自我服务,是村民自治原则在信访综治普法领域的具体体现。

中心户长和楼幢长权不大,位不高,却扮演着家长理短的调和人、治安维护人、扶贫帮困热心人的作用。在具体工作中担当着情报信息员、警民联系员、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治安防范员、交通协管员、帮教转化员、权益维护员八种角色。尤其是当片区内的群众有问题需要向上级反映请求解决的时候,就由中心户长、楼幢长代理向上级反映。这样既能减少群众集体上访给各级带来的接待压力,又能为群众减少不必要的上访差旅费,同时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目前该县已在农村公开选拔了6324名中心户长,在城区选拔了1860个楼幢长。河溪村原省市闻名的“告状专业户”顾思忠已被村民选举为治安中心户长,通过多次到他家有的放矢地做工作,他本人不但不再上访,反而成了村里信访综治普法工作的积极份子。

四是在全省率先实施“社情民意恳谈日”和“导访制度”,增强各级干部搞好普法和信访综治工作的能力,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切实搞好基础工作

建立了从县级领导干部到村社干部在内的各级干部信访综治普法责任制,在全县形成了事事联系综治信访普法工作,人人都是信访综治普法员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轮流接待群众制度,每天至少有一名领导接待群众,同时将乡镇干部的照片、姓名、职务职责公示,群众可以向病人选医生一样选择接待的部门和人员。2007年,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发文建立了“社情民意日”和“干部下访日”制度,把每月15日作为“社情民意恳谈日”,全县各级干部进村入户,与群众直接座谈,面对面了解群众的意愿,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宣传国家法律,能当场答复的,就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就限期答复。把每月20日定为信访综治普法联系会议召开日,定期召开信访综治普法分析汇报会,研究解决信访综治普法工作的相关事宜。该县还在信访综治普法工作中推行导访制度,全体干部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为“事先”,干部教有纠纷的群众如何维权,依法为群众信访提供全过程的引导、疏导、劝导和向导,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避免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把各类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我县还制定了《初信初访调处办法》、《“四访”调处办法》和《群体性上访处臵预案》,用制度约束规范信访行为。

五是在全省率先推行“治安承包”,做到承包到户、责任到人,不断提升城乡平安指数

“治安承包”就是镇乡党委、政府以“承包合同”的形式把村(社区)内的普法、信访、综治、安全生产、防邪、国家安全、平安创建和维稳的各项工作承包给村(社区)两委,合同期限一定三年,期满另签合同。镇乡按大村(社区),小村(社区)不同标准拨给责任承包工作经费,并明确甲、乙两方的权利、义务,考核奖惩办法,用法律形式约定双方的行为,增强普法维稳的法律效力。然后,由村(社区)按照专业承包、属地承包和时段承包的方式,把村和社区的治安分别承包给多个“治安中心户长”、“楼幢长”和专业保卫科股、物业公司,由他们组建“治安巡逻队”,昼夜轮流在城乡进行巡逻防范。目前,该县经层层选拔培训后的6324名“治安中心户长”、1860名“楼幢长”和专业保安队伍,正很好地行使着治安防范员、情报信息员、纠纷调解员,刑释人员帮教员和致富奔小康引导员的作用,有效地减少和预防了违法犯罪,维护了城乡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是创新调解体系,成立四川省首家人民调解庭,依法免费、流动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社会情况纷繁复杂,信访综治普法基层基础防范工作抓得再好,也不可能一点矛盾都没有。在对待和处理这些矛盾时,该县始终着眼于理顺情绪,增进理解,把立足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关键要找到化解矛盾的合法、便捷途径和有效方法。在五五普法之初,该县就成立了四川省首家人民调解庭——云溪人民调解庭。在去年贯彻省委构建大调解格局的工作中,该县又建立了三合一的县惠民流动调解庭,把全县划分为九大片区,分别成立了片区惠民调解庭,在村、社区建立流动调解室。司法所长任调解庭庭长,把派出所长、综治办主任、安办主任和信访办主任作为调解庭副庭长。在辖区内聘请了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律师和青年志愿者为人民调解员。用文件的形式将人民调解有关知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文书样式印发基层调解组织,采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不断增强调解的公信力。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定时到固定的人民调解庭“登堂”调解和到矛盾纠纷发生地上门流动调解两种方式。调解人员不仅在固定的调解庭登堂准司法化调解,而且还深入到农家院坝、田间地头、单位社区、矛盾纠纷发生地流动调处,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免费上“公堂”。在调解中,通过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公德,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息事宁人,从而达到调处一案,教育一片,案完事了的效果,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审理相衔接,确保一旦有矛盾纠纷发生,各级都有人管、有人抓,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转化升级。

七是在全省率先推行“点援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信访稳定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社会权益保障被视为“民生之网”。党的十七大后,民生问题更加被社会广泛关注。法律援助是政府专门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保障权益实现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以往,实行指派制度,存在着当事人喜欢的,有时没有指派;指派的,当事人有时又不喜欢,有“拉郞配”现象,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曾因办案质量问题,当事人不满意引发了一些纠纷。实施法律援助“点援制度”,就是事先,由法律援助机构将全县的所有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人员、鉴定人员、司法干部统一组织起来建立资料库;事中,当事人在数据库中向病员选择医生一样,自主选择援助人员,当事人选择后由援助机构审查指派;事后,由县上统一聘请的法援监督员实施援助的全过程监督,由援助中心建立档案跟踪办案质量,让当事人满意。该制度从2008年9月1日试行以来,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和上级的充分肯定。县委书记胡安虎、县长丁湘亲笔批示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搞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中批准在2009年正式开始实施。

目前,无论是县委、县政府领导批转来的,还是县信访局、镇乡党政、县级部门转来的困难弱势群体,上访人员有关的纠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都做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信访稳定中的作用。如县建设局工程车撞死回民案、柏梓灾后重建民工死亡案、城关中心学生伤亡案、金和公司民工上访案,曾一度形成群体上访,县司法局受理法律援助后,立即征求当事人意见,落实相关办案能手,提供非诉调解服务,通过法制宣传,很快平息了事端,彻底得到了公正解决。

通过以上七大工作创新,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目前,全县总体上达到了“三无”、“三满意”、“四促进”的社会效果,“三无”即无因民间纠纷集体进县、进市、进省、进京上访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械斗案件;“三满意”即老百姓满意,基层干部满意,县委、县政府满意;“四促进”即促进了党风、民风的好转,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2007年被授予省级平安示范县,2009年被评为全省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第四篇: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职责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职责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6、工作中心对本辖区内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进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7、工作中心对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实行包化解任务、包化解领导、包化解责任、包化解时限、包化解回访的五包责任制

8、工作中心对本辖区内的有关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对调处化解无效,需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应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