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县县乡两级人大将于今年年底同步进行换届选举。要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人员和出席××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人大主席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乡级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后进行的第一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任务繁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今天,在这里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前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志传达了省委40号文件,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同志、宣传部副部长×××同志还要发言,就换届选举中的组织、宣传工作进行安排,县委副书记×××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现在我就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问题先讲一些意见。

一、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我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为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分别转发了全国和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对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加快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搞好换届选举,直接关系到全县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政治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加强地方政权建设、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十一五”规划战略目标的实施。我们要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通过换届选举,真正选出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硬、工作能力强、人民群众拥护,能够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各级人大代表和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二)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民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人大换届选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民民主政治最基础的工作。通过换届选举,选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班子,对于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大的政治优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得怎样,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影响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人大换届选举,既是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班子的更替,又是一次广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具有重要意义。在换届选举过程中,通过广泛宣传和参加选举实践,广大选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将进一步增强;通过选出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加强地方国家机关建设,更好地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人大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三)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政权建设,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人大和“一府两院”是我国最基本的国家政权组织,加强政权建设对于促进我县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至关重要。作为地方国家机关的人大和“一府两院”,是带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加强地方国家机关的建设,有利于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换届选举既是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一次检查、一次评比、一次鉴定和一次选择,也是增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政治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的重大举措。通过人民鉴别、优选,使国家政权建设更加优化、更加牢固,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因此,我们一定要自觉地把换届选举工作放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部署和落实,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这次换届选举任务。

二、牢牢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按照中发[2006]12号文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是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的三条原则,也是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

(一)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我们党是执政党,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是一条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因此,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认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我们要认真贯彻党委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于换届选举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无论是选代表,还是选领导人员,人大的选举机构要和组织、宣传部门积极配合,向选民和代表宣传党的主张,认真详细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使党委的意图得到实现。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我们要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党委的意图与选民和代表的意愿相一致,并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成全县人民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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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选举是否有效与确认当选结果的问题。投票结束后,由选民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和选举委员会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选举是否有效,要严格依据《选举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认定,其标准是两个:一是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二是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不足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无效。过半数的选民包括直接参加投票的选民和依法委托代为投票的选民。

对于当选结果的确认,根据《选举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其中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是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也就是说并不是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都必然当选。其中,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并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还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这时不要求必须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因为他们在前一轮选举中已经获得了过半数的选票,这一次投票只是确定他们谁的得票数更多。另一种情况是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需要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是上一次选举的延续,不同于重新选举:第一,候选人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确定,不重新酝酿讨论提出候选人。按照在第一次投票选举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根据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第二,当选要求适当放宽,即另行选举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另行选举选票的三分之一,当选要求低于第一次投票时的当选要求。因为有些选区选票比较分散,强调一律过半数,难以选出代表。如果候选人在另行选举中,得票数仍没有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重新选举。选举是否有效,当选是否有效,均由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法确认公布。

同志们,完成这次人大换届选举任务,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我们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在全县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努力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