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林业发展的操作对策:某某市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及其涵义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个新概念。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第1次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在报告里提出了我们应致力一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并且对可持续发展作了明确的定义:既满足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能力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是指以不损害后代人的发展需求为前提,满足现代人的需要和发展。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这是因为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在1992年的世界环境发展大会上提出的,这时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到各个方面,我国也已把此定为国策之一。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研究和判定林业可持续经营的标准和指标体系,我国的林业工作者也参与了这一活动,有关方面也提出了八大标准和66项指标,对这方面的研究也正在深化。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涵义,实质表现在三个方面。⑴经济能力,即能源、资源、资金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长率,人均收入、资源储量、资本可替代性等;⑵社会合力,即人口容量、人口素质、公共意识、文化道德、生活方式、社会公平性、社会稳定性、体制合理性等;⑶生态支持力,即生态自我调节力、生态还原力、资源承载力、环境资源等。

林业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从林业行政能力角度看,林业部门主要存在机构组织结构、林业法制建设和科学技术应用这三方面的问题,制约着林业行政能力的正常发挥。

林业行政机构职能定位不科学。

林业行政机构职能定位跟不上市场经济改革的步伐,越位、错位和缺位同时存在。

机构设置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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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制止随意侵占,破坏林地行为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的根本和基础。实行更加严格的林地管理制度,是由我区的区情和林地管理现状决定的。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林地非法流失,杜绝乱开滥垦,乱侵滥占林地的现象的发生。确保我区林地面积只能增加不减少。实行严格的林地审核和补偿制度,是依法保护林地资源,严格林地用途管制的重要措施。按照森林法等法律的规定,因勘查、建设、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必须向区级以上林业主管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征占用林地全面清理,对非法进行林地出让,造成林地流失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结论

在现代林业发展中,要更好的协调林业的社会公益职能与私人生产的利益关系,更多的通过利益诱导,而不是利益限制,实现保护和发展资源的目的。使森林培育业能获取社会平均利润,保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解决经营林业的动力机制和激励机制;其次,要规范市场行为,为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创造公正、公平、公开和诚信的市场环境。主要是建立建全林地、林木流转和评估制度、私有林经营权益保护制度、国有林经营管理制度、森林采伐监督制度、林权变更登记公示制度、外资造林保护制度、造林工程招投标制度、林业工程规划、施工、监理队伍的资质制度、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利用制度、森林旅游服务市场管理制度、森林认证制度、森林林木林地抵押贷款制度等;第三,要规范政府行为,变无限政府为有限政府,建设现代法治政府。以贯彻《宪法》和《行政许可法》为重点,按照有利于林业为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的要求,从行政管理的法定依据、法律实施的主体、程序、职权范围及其责任义务,规范林业主管部门的公共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