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省建设中主导作用的建议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资源。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林业工作,努力使我国林业有一个大的发展。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

海南是热带岛屿省份,有着特殊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海南省的林业在我国林业建设中占有非常特殊和重要的作用,1999年海南省在全国率先提出了生态省建设目标,省二届人大常委会还审议和通过了《海南省生态建设规划纲要》。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省林业事业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其中通过实施天然林、三边防护林、椰林、退耕还林、浆纸林等森林保护与林业建设工程的实施,我省的生态环境也得到了改善。在植树造林方面,全省森林覆盖率由1999年的51.5%上升到目前的56.7%,基本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的要求;在保护区建设方面,海南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总面积比例也由1999年的4.73%上升到8.31%,实现了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到20xx年底保护区面积达到国土面积8%的目标;在天然林保护方面,天然林资源已经步入恢复发展新阶段,生长量明显大于消耗量,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中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日前完成的《海南省天然林资源动态变化分析报告》显示:与20xx年全省森林资源抽样调查结果比较,1987年到20xx年间,有林地面积增加112.88%,天然林面积增加68.53%,人工林面积增加149.39%,灌木林地面积减少48.33%,森林覆盖率上升28.83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增加32.31%。20xx年全省天然林面积65.93万公顷,蓄积6698.81万立方米,分别占全省有林面积的35.75%,蓄积量的85.19%。

一、我省林业体制、管理上存在问题

(一)管理机构建设不完善。目前全国其它省市(区)县级林业机构大部分为行政单位,而在全国率先提出生态省建设的海南,大多数市县级林业机构为事业单位,许多林业机构还属于差额管理单位,部分人员经费还需要自筹。林业保护林业区管理体制不健全,严重缺少经费的现象更是极其普遍。基础林业工作站更是面临生存问题。作为一个资源管理部门行使国家赋予的林业行政执法职责,如果任由这种局面发展下去,将极大影响海南林业事业的发展。

(二)林业管理人员年龄老化,素质较低。目前我省林业管理人员多数为80年代或90年代初参加工作,管理人员存在年龄老化现象,例如省林业局,从19996年以后基本上没有进过新人。而市县级林业管理人员学历低、专业素质低的现象极为普遍,这些因素都会对林业事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林业科技含量低。由于存在机构建设不完善、人员不整现象,导致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对科技不重视,林业管理、森林经营、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长期缺乏科学管理。此外由于海南省气候条件良好,植树造林容易成活,加上缺少基本造林技术的培训和宣传,人工林不按照造林技术标准进行营造。例如近几年许多桉树人工林造林密度达到每亩300多株,远远大于科学造林要求的每亩110株。

(四)林业基础数据不清,没有相应的全省总体林业规划。虽然近年来我省相继开展了森林资源清查、天然林调查、海防林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但是由于人员和资金上的制约,林业基础数据都不是十分准确。由于林业基础数据不清和没有全面的林业规划,哪些地方应该保护,哪些地方可以开发,哪些地方可以大力开发,哪些地方可以局部开发等都没有明确。由于没有明确的林业总体规划,也影响了海南森林旅游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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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真开展森林资源清查、林业发展规划调查等林业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林业建设总体规划,为林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彻底解决林业保护与开发建设的矛盾

(五)增加林业保护区资金投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虽然目前我省已经对生态公益林实施了生态补偿制度,但是每亩补偿5元的投入远远不能满足森林资源保护的需要,必须在建立生态资产评估机制的基础上,彻底解决大工程造成的生态环境危害的补偿问题。

(六)大力发展林区林场自营经济,提高中部林业保护区职工的收入,改善群众生活一是要充分利用林业保护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在林业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在处理好保护和开发关系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热带森林旅游二是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林业保护区职工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发展林下种植和养殖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