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净化亮化工作建议

本文作者:杨绪升原创投稿

绿化净化亮化让城市充满魅力

按照县委提出的“打造花园城市、建设美丽乡村”战略部署,实施科学绿化、整体净化、合理亮化工程,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更加舒适的人居环境,是花园城市魅力的客观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和实现清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支撑。为全面实现花园城市这一目标,现就如何搞好绿化、净化、亮化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搞好城区绿化,提升城市形象

绿化美化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要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具有清原特色的城市绿化、美化系统。

1、科学制定园林绿化规划,增加绿地面积。城区绿化应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景观、凸显城市特色为重点,形成以道路绿化为骨架,公园、广场、游园绿化均匀分布,河滨公园绿色长廊贯穿城区,点线面结合,打造地域特色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不断扩大城区绿地面积。

2、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绿化树种。要根据地区气候和土壤特点、树木特性、绿化美化要求,选择适合本地区栽植、适宜城市绿化及美化效果好的树种。逐步引种或驯化周边城市的无污染树种,适当引进适合东北地区生长的彩叶树种,既能提高成活率又增强美化效果。要以环城林带为屏障,以街路、公园、河岸绿带为支撑,以小区庭院绿化为点缀,形成点、线、面多层次的植被绿化体系。打造“一街一品,一道一系,一区一科”园林艺术和景观效果,使市民和游客对花园城市的感受更直观、更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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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卫生整治长效机制。要明确责任,逐步形成一套全面、系统、规范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着力抓好城市保洁,实行垃圾对接无缝隙管理;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商户要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自觉加强对责任区、门店容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在建项目监管,杜绝建筑垃圾遗撒;规范临街商铺和小区管理,禁止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二是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是“城中村”、社区楼院、背街小巷、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环境卫生治理三是加大市容整治执法力度。依法审批、规范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广告牌匾要及时清理、拆除。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厕不足问题,应加大投入力度,合理增加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公共环境设施。

三、提升亮化水平,为花园城市添异彩

如果说绿化是城市的“氧吧”,那么灯光就是城市的“眼睛”。针对县城周边老旧路灯较多、个别单位不十分重视亮化等问题,应组织机关、企业等各单位开展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大提升活动。县政府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解决镇内个别地段道路无路灯或有灯不亮问题,消灭无灯区。不断提升县城主要街路、标志性建筑亮化水平。努力完成白云桥及河滨园两侧河堤景观亮化工程,在绿树、红花、草坪错落有致的前提下,通过不断对景观的美化亮化,为县城增添生机和活力。每当夜幕降临之时,人们会感受到灿若星河、流光溢彩的美丽风景和花园城市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