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加强森林公安执法队伍建设汇报材料
《》是一篇关于林业局队伍建设森林公安材料的文章。巩固生态成果,保障林业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结合我局当前实际工作来看,林业局森林公安队伍的素质与公安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然存在着机构建设不规范,基础设施薄弱,年龄老化、素质教育偏低等。森林公安面对林区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有时因法律和政策不健全而难以找到适当的处罚依据;面对执法办案的高标准、高要求,办案装备落后,证据查找困难,想办案办不成案的窘境;在森林公安执法办案中,面对林区群众的阻挠和刁难,稍不,就会遭受围攻和谩骂,甚至是上访和起诉等不的执法环境。面对各种压力和困难,在一定程度使得无所适从,不敢执法,从而出现了执法“软”等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但随着对林业生态建设的,特别是近年来,党、国务院非常重视我国的林业建设和公安工作及公安队伍建设,积极为落实森林公安政法编制和经费制定了政策,解决了制约森林公安发展的瓶颈,为森林公安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我局森林公安的工作职能以及应加强的工作措施,进行以下汇报。
一、抓素质,抓管理,做到内强素质
一要政治建警。注重加强对森林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廉洁自律,勤政敬业意识和道德觉悟。深开展爱民实践活动,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观念,强化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和学习意识。通过全面、深、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能够辩证地看,对当前的国情有一个、客观的估价,对在工作、生活中的现实要有较高的站位、正确的和客观的对待,达到思想,步调一致,凝聚警心,共同做好工作的目的。二要素质树警。在基层森林公安队伍能力建设方面,要积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要求,切实强化基层所队班子建设,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选拔到基层所队的领导岗位上,把所队班子建设成懂业务、能实战、会管理的坚强领导集体。同时,加强对广大森林公安的教育培训,按照“三懂”、“四会”的要求,坚持面向实践、讲求实用、追求多样形式,让不同岗位、肩负不同职责的获得学习和的机会,进一步解决基层森林公安打不赢、追不上、说不过的,以工作能力的来适应现实执法的需要。三要科技强警。积极推进基层森林公安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真正通过科技进步来提升森林公安的工作水平和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四要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对基层碰到的一些难以解决的一些,尽量帮助基层出谋划策,教传解决办法。要在人财物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进一步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着重解决警力下沉,使基层一线的整体战斗力得到加强。五要增强执法保障,通过局、所、队的“硬件”达标晋级工作,努力解决设备老化、装备落后等。要做好“筑巢引凤”的准备,重点解决基层所队存在的无独立办公用房、无车辆、无电脑、无工具、无外观标识、无单警装备等,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物质保障。六要加强森林公安维权工作。加大落实“三权”工作力度,明确执法权限、范围和程序,在执法维权上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让森林公安的执法办案从法律和制度上得到保证和支持。
二、常“照镜子”,加强正规化建设,做到外树形象
规范执法是树立森林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本质要求,而正规化建设是树立森林公安权威和展示队伍良好形象的必由之路。一是要严把队伍“口关”,有效吸收人才、留住人才,并要放开队伍“出口关”,保持森林公安队伍纯洁,对不具备人民条件,不适合在森林公安机关工作的要做到不收、不要和请出。二是要贯彻执行好“五条禁令”,从严要求,常抓不懈,同时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重点解决“门难进,话难说,脸,事难办”的,做到执法规范、仪表威严和言行礼貌。三是要抓好示范和典型,做到以点带面。在推进改革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样板作用,积极做好典型引路工作,营造良好的争优创优的氛围。四是改善服务,方便群众。做好警务工作,工作和机关效能,以栏的形式森林公安办事程序、规章制度、处罚结果、法律法规等,切实森林公安执法的透明度。五是加强考核,树立导向。建立严格的考核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通过全面的考核工作真正促进队伍形象的提升。六是加大宣传和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森林公安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努力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三、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破解森林公安执法偏软的严格
执法,加大办理案件的力度,尤其是要办好大案要案和有影响的各类案件。只有通过多办案、办大案,而有力地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才能树立森林公安执法的信心,打出森林公安的声威,真正体现森林公安的权威和价值,完成法律赋予的各项任务,更好地为林业建设服务。一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敢办大案的勇气。努力建设一支忠实于人民、忠实于法律、忠实于党的事业,勇于奉献,敢于牺牲的森林公安队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要有刚正不阿、敢于碰硬的勇气,对于任何单位、群体和个人在适用法律上,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排除干扰,杜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一查到底,铁面无私。二是要确保案件质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突出“准”字。严格法律和政策标准,既要对构成犯罪的予以惩处,增强打击力度,又要在注重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做到慎重严谨,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力求最大限度地防止错案,抓准、打狠、办出力度。三是要解决重实体轻程序的。在办案中要严格办案程序,在严格执行实体法的同时,严格执行程序法,坚持杜程序违法。四是要协同作战,凝聚侦办。对于特别重大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以及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导致查处困难的案件,当地森林公安要主动请求支援,上级森林公安要及时调动警力,抽调精干组成专案组,开展跨区域、跨行界的异地办案活动,及时查处大案、要案和难案,给涉林违法分子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要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完善执法办案奖励、激励机制,促进们多办案、办大案。同时要进一步健全考核、督导、案件报告、案卷评审以及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并严格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对较好完成办大案、办难案的,要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六是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检法等职能的协调、配合,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用政策指导执法,弥补立法的某些滞后现象,使执法工作更加,全面地体现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防止极端,搞好林区建设,服务好林区人民
坚持严格执法,必然会给涉林违法犯罪以严厉震慑和打击,但也要防止因制度管理、教育培训、执法工作不足引发的“把执法软变成执法乱,把执法严变成执法酷”的。所以一定要始终坚持做好的思想政治工作,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肩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更要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发挥职能、积极投,为搞好林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森林公安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只要坚持做好抓素质、抓形象、抓执法、抓服务,森林公安队伍就会在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有所作为,大有所为,为构筑绿色屏障,再造秀美山川发挥更强的保驾护航作用。
扩展阅读: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意见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做到从严治警、执法为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
1.森林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生态良好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新世纪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林业实施六大重点工程,推进历史性转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森林公安队伍既是建设者,更是建设成果的守护者,肩负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新时期,中央领导同志对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从严治警,做到执法为民,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的奋斗目标。与形势发展和中央领导的要求相比,森林公安队伍还存在着警力不足、队伍建设不规范、部分人员素质较低、经费渠道不畅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森林公安必须适应各方面要求,与时俱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2.森林公安队伍建设任务。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的管理,是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所决定的,也是促进优良警风的形成,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前提。今后一个时期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要求,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执法为民,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工作的水平和森林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森林公安队伍,更好地为生态建设和林业跨越式发展服务。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执法为民思想
3.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要组织广大森林公安民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要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执法与守法的关系。要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积极争创人民满意单位和争当人民满意民警。
5.弘扬爱岗敬业精神。要教育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充分认识到做好森林公安工作对于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的思想,不怕牺牲,勇于奉献,自觉投身到新世纪林业建设事业中。广大森林公安民警既要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又要深入学习公安业务知识,切实提高做好森林公安工作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严格干部管理,建设过硬班子
6.严格执行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要制定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双重管理程序性规定,进一步明确主管、协管的职责权限。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任免、调动森林公安机关正职领导干部时,要事先征得所在地公安机关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后,方可按任免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任免,要征求所在地公安机关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意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需要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任免、调动的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认真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对未执行干部双重管理制度任免、调动干部的,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不予承认。
7.落实领导班子考核制度。要加强对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的考察与管理,建立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标准。上一级森林公安机关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下一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要进行表彰,对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单位以及其他需要调整领导班子的,应及时提出建议,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尊重上级森林公安机关意见。要建立健全干部谈话、诫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引咎辞职制度和责令辞职制度。森林公安机关新任领导干部在正式任命前,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与其进行谈话。
8.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制定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制度,选好配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要按照“政治上强、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要求,选派政治强、作风硬、熟悉森林公安工作、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优秀干部到森林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岗位。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将具备条件的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实行高配,或进入本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森林公安机关新任领导干部在正式任命前,要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要重点加强对县级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要注重对森林公安机关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
四、加强队伍管理,推进正规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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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配齐、配强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严格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积极增加森林公安经费投入,支持民警依法办案。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凡因领导不力而导致队伍发生问题的,要追究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将森林公安工作纳入当地公安工作的统一范畴,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检查。要与林业主管部门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关心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加强对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的管理;重大部署、重要会议要安排森林公安机关参加;要积极指导、协助森林公安机关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执法权限、完善法制建设;要在资金投入方面给予森林公安必要的支持;要加强对森林公安民警招录、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指导,以促进森林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生态建设,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下,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既迎来良好的机遇,也面临巨大的挑战。林业、公安部门和森林公安战线的全体同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拼搏,积极进取,迎难而上,为把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