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住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
一、加强学习宣传一是强化学习贯彻。2018年#月,区住建局召开了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上所作批示,专题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省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统一思想,树牢“四个意识”,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相关要求,强化住建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畅通举报渠道,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让建筑领域相关企业、人员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切实做到建筑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全覆盖。在街道、人员密集区悬挂宣传条幅###幅,印发宣传册####余份,制作并发放到建筑工地宣传画册####余本。利用微信公众号、群、微博等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和工作动态信息。
畅通信息渠道,公布举报电话,指派专人##小时值守。
为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1-营造了浓厚氛围,为推动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建设平安和谐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压紧压实责任#月##日,区住建局召集全区各在建项目工地、区属各建筑企业等相关单位召开了住建系统扫黑除恶动员会,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建设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住建系统扫黑除恶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细化明确相关责任和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明晰了打击范围。
重点打击建筑行业流动人口参与黑恶势力,严厉打击住建领域强揽工程,垄断建筑材料供应强买、强卖、强包、强要,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扰工程建设等行为,坚决打击恶意竞标,围标串标,恶意拖欠工程款、恶意欠薪、讨薪等行为。
三、加强巡查梳理全面梳理####年以来信访件,掌握住建领域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在公共场所悬挂“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接受群众举报。通过#####市民热线反馈的信息及时掌握建筑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加强巡查排查,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加强情报信息预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防止造成危害。半年来,区住建局共出动车辆-2-###台次,人员###余人次,深入各建筑工地,区属各企业,拆迁施工现场摸排。
四、加大整治力度加大涉农惠农资金检查,对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吃回扣等行为予以专项治理。
对建设项目未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宗违法建设和##宗未进行综合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涉嫌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加大对建筑领域拖欠民工工资整治力度,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加强建筑领域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督促城区登科华府、置信二期等在建项目部开设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三级教育,引导民工不参与黑恶势力,不参与暴力讨薪、恶意上访等违法行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进行不良行为扣分处罚。
五、下步打算加强与区扫黑除恶办公室的汇报对接,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做好资料收集上报工作,使我区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形成常态。
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细致调查,实施精准摸排,精准打击,坚决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促进我区住建领域风清气正,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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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住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_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发言稿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发言稿各位领导、
同志们:
大家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斗争,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以下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处自身和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做到层层压实责任。紧密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实际,重点宣传严厉打击工程建设过程中扰乱施工、无故阻工、煽动闹事、恶性竞争、强揽工程等犯罪活动的恶势力。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建立线索周报制度,每周按时将扫黑除恶线索上报局。
二、广泛宣传,全员参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沟通机制,动员各方参建单位积极投入到专项斗争中,确保专项斗争深入持续推进。在我处×工程等15个在建工程所在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宣传单,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电、来信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解决群众诉求,切实把每一次举报、投诉、线索都彻底清查,让群众满意。三、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期间,×处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加强在建工程工地排查,累计出动线索摸排36人次。在线索排查过程中,我处在建工程出现2起社会不稳定因素事件:(1)当地社会分子以影响其饭店经营为由进行阻挠;(2)工程中存在2处外围违建影响施工。针对以上问题线索,我处及时将信息上报局基建处,并全程跟踪处理,密切留意事情发展动态,发现问题苗头做到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经协调化解,以上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未发生涉黑涉恶事件。扫黑除恶任重道远,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处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进一步坚定打击涉黑涉恶势力信心和决心,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敢于打击、敢于斗争。切实形成高压态势,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良好发展。
谈谈住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_【住建局】
××县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副本×建发〔2018〕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住建系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住建领域扫黑1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5月25日2住建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和省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住建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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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突出重点,措施到位1、违法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施工、商混、监理等参与企业一并依法处罚。
2、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存在。招标人规避招标(未按立6项核准的事项履行招投标程序)、肢解工程项目等行为;投标人违规出借或借用资质,围标、串标、提供虚假业绩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在从业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向投标人乱摊派费用、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等违规违法行为;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及中标后、擅自更换项目班子成员,且未按投标文件承诺到岗等行为,将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进行处罚。如发现存在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强迫交易等,将配合司法机关进行打击整治。
3、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根据省、市发文件精神,我局应积极配合人社局对住建领域劳务用工管理实行了实名制、分账制,既要切实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要通过严格的监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