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探讨与分析
[摘要]本文针对当前一些矛盾纠纷及社会问题呈现新特点的形势,研究如何在新时期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通过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解、内容、重要意义的探讨与分析,认为应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面临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关键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人民群众
工作路线重要意义
当前的我国的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改革的不断深化必然涉及利益关系的调整,这就不可避免的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有些矛盾相互交织,空前复杂,易于激化,对社会稳定影响很大。针对当前一些矛盾纠纷及社会问题呈现新特点的形势,研究如何在新时期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的处理群众面临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不断提单位领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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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强化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加大力度进行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然而,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隐患,根据中央、省、市、县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单位实际,进一步做好治安综合工作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是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地区政法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央两个《决定》为主线;提高各领导干部的认识、健全和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落实、改善安全防范条件、创建文明、安全的社会环境。
一、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理解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名而来。所谓综合治理,就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社会系统工程。
二、综合治理的内容
1.从组织领导来看,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政领导要从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对综合治理的领导,认真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落实中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要在各级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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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对本地区本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部署,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办理常委和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务等。
2.从治理的方法、手段、环节和措施来说,公安司法部门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加强专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及时查处取缔“六害”活动,防止境外黑社会势力的侵入,严格各项治安管理,积极提出司法建议,扩大办案效果,加强劳改劳教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消除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各种违法犯罪的消极现象。同时要运用多种手段,多种措施,抓好各个环节,造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
3.从综合治理的工作路线来说,要坚持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发动群众的群众路线。正如1991年3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所指出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群众。”要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依靠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治保调解组织,发动和组织亿万群众关心和参加治安工作。
4.从综合治理的目的来说,就是要通过治理,达到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得到明显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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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争取社会风气的好转。
三、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
“综合治理”这个词是针对社会上的治安问题提出的,根据中央精神和多年的实践,社会综合治理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体系。
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它的主要任务是: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一个战略方针。
综合治理的开展,能够有力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在新的形势下,综合治理会产生经济效益,可运用经济学的成本、效益等来分析和研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的经济效益和经济价值。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节约损耗效益经济效益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创造,二是节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虽然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就其所达到的预期减少和预防犯罪的目标来看,其为国家节约损耗是极大的。犯罪分子之所以敛财或人身伤害,都是以获取最大利益为目的的。假如我们能预防某些犯罪,则国家和社会会减少损失。
2.综合治理的资源利用效益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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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失业率增长直接导致犯罪率的增长,失业率增长1%,犯罪率将增长5%。失业率高,社会问题包括刑事案件就会多,这是所有现代国家都面临的难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恰是解此难题的好方法。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快速发展,近年来下岗人员激增,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进入社会需要就业的人员,这三方面的人员加起来是个庞大的数字,这一部分人如不能得到很好的就业,就等于这部分资源处于闲置状态,这不仅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而且是不稳定的因素。社会治安的实施,可以为他们提供一部分就业岗位。这些人员加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种基层组织,既维护社会治安,又减少相应的财政负担,同时还将不稳定因素转化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也是一种需求,相对闲置人力资源是基于这种需求而配置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最佳利用。
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社会综合效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的安全利益是一种公共利益,每个人都可以享受,但不能分割,是其他利益的依附,没有安全做保障,其他利益都很难实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也是基于社会综合效益指定的。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接触劳教人员安置和帮教工作的意见》的实施使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降低,有的得到了政府安置,有的自谋出路,有的走向市场,竞争就业;其中大部分人给社会还作出了贡献。《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的制定,目的是减少青少年犯罪。青少年可塑性较强,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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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进行早期法制教育,有利于培养他们的法制观念,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它的社会效益是不言而喻的。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强化四个环节
1.打击所谓打击,是指国家的执法机关依法对一切违法犯罪分子给予应有的惩罚,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罅和减少犯罪活动,保障国家政局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有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违法犯罪分子就人陷于孤立的境地,就会成为过街老鼠。
2.防范防范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的一个范畴,它具有特定意义,是指治安防范。所谓治安防范,顾名思义是指对危害和影响社会治安的各种因素的防范活动。是指国家、集体、单位、群众财体和人民群众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对危害和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和行为进行主动防范的活动。通过这种防范活动,达到减少犯罪,消除丑恶现象,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的目的。防范环节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六大环节之一,是治本的环节之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1)防范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的积极措施。
(2)防范是一项治本的措施。对社会管理实行综合治理,不仅要治标,而且更重要的是治本,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教育环节应是最根本的治本措施,防范对于教育来说仍是一项治标的措施而不是治本的措施。但是,从大的方面来说,从宏观上看,防范是治本的措施之一。
3.管理加强管理的重点是社会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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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户口管理。户口管理是户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的户口管理规定对住户和人口进行的管理活动。户口管理是管理的中心,人口的管理是户口管理的核心,对人的管理亦是治安管理的重点。加强了户口管理就能够有效地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国家建设。
(2)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主要是指。加强对公共交通场所的治安管理,如车站、码头、渡口、民用航空站等;加强对公共交通工具的管理,如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加强公共娱乐、体育、游览场所的管理,如影剧院、文化宫、俱乐部、体育场馆、公园、餐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的管理;加强对商场、集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加强对集会、游行示威场所的管理。而本单位主要是对内部治安和学校治安的管理。
(3)加强特业管理。特业管理主要指的是旅馆业、刻字印刷业等的管理。加强了对特业的管理,有利于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有利于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有利于特业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正当经营,有利于推进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落实。此项内容部涉及本单位。
(4)加强对危险物品管理。对易燃易爆易杀任命易毒害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是治安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方面这些物品往往是犯罪分子作案的凶器、工具和手段,另一方面,这些危险物品本身也有社会的能量。管理不好,就会对社会治安造成巨大危害。
4.建设加强综合治理的组织、制度和法律、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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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律化。实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律化是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综合治理工作向高层次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必须创造各种条件,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逐步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律化。使综合治理经常化,首要一条就是要有正规化的各级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没有组织保证,就不可能达到经常化。要使综合治理制度化,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既科学又合科实际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使综合治理制度化的主一。要使综合治理科学化,就必须加强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应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使综合治理法律化,必须立法,把综合治理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人们去遵守去实施。组织、制度、法律建设三者对综合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律化的实行起促进作用,三者缺一不可。
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的利益关系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对于我们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应对和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被定位在大稳定、大综治范畴的平安建设,不仅包括政治稳定、治安稳定,还涵盖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这些内容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因此,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需要。同时,平安建设是维护稳定的一个重要过程和途径,平安建设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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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以社会稳定,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等的和谐发展,积极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这也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的基本要求。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从本质要求上看,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我们进行平安建设所提出的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其目标定位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要求是完全一致的,都切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从内容要求上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十项重点工作,都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密切联系、息息相关,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因此,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求,既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从能力要求上看,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必须要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社会利益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这些能力要求都可以在平安建设的工作实践过程中得到具体生动的体现。因此,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是提高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的具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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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
2.平安建设是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谐在民乐。平安关系民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一方面,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期、刑事案件的高发期和对敌斗争的复杂期。一些社会治安问题还相当严重,直接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这些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是一个重大考验。平安建设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十分必要和及时,也十分符合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平安建设是考验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形势下提高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
3.平安建设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体制创新进入攻坚阶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了新要求。与此同时,更趋复杂的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使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社会上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各类严重犯罪活动也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严重影响。这些矛盾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动荡,从而阻碍改革和发展。
五、新形势下加强综合治理宣传力度
1.要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宣传的组织领导。各个单位部门要加强对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领导,要舍得投入,树立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也是提高工作经济效益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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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要求、有奖惩,把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为一项硬工作,纳入考核标准。
2.拓宽宣传阵地,努力营造综合治理宣传声势。新形势下的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不能过去那样单一,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开专栏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典型事迹,法律法规进行报道,提高效果、效率。
3.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网络。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队伍的建设,改变旧思想,旧工作态度,建立一个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网络,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单一弱势的问题。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综合治理措施逐步得到贯彻落实,为改革开放创造了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为两个文明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
方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
原则。“属地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管好自己人,看好自己门,办好自己事‟‟原则。
工作方法。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
基本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韵、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要求: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阶段任务、实现目标写进工作报告,纳入具体办事日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三是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普遍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总体目标: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安居乐业。
第三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制度与规范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概念及目标任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实行公安、司法机关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教育的、文化的、法律的各种手段,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教育改造违法犯罪人员,减少和消除产生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建立良好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综治的目标任务是要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现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维护社会持续稳定,争取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下降,治安秩序良好,社会丑恶现象减少,群众有安全感。
(二)指导方针和工作原则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综治工作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二是“属地管理”原则
(三)四项制度
1、领导责任制
2、目标管理责任制
3、一票否决权制
4、责任查究制
(四)六项工作措施
一是打击,二是防范,三是教育,四是管理,五是建设,六是改造。
(五)基本要求
第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第二,将各项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第三,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第四,坚决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
二、乡镇综治委、综治维稳办的职责任务
(一)综治委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本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研究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和重大措施,供党委、政府决策。
3、对一个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落实。
4、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重大措施。
5、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探索和完善维护社会治安的新路子。
6、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综治委工作制度
1、综治委例会制度
(1)综治委全体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2)综治委全体会议由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全体成员参加,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综治办主任详细记录应参加人数、实参加人数、缺席人员、缺席原因、会议议程、主要内容。
(3)综治委全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委和党委、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总结上季度工作,部署本季度或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4)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对发生突出治安问题的单位进行责任查究。
(5)综治办和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向全会书面汇报近期工作。(6)综治委全会以纪要形式印发并备档。
2、目标管理制度
(1)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整体工作中,实行目标管理,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与辖区单位、村委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2)目标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季抽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
(3)建立考核台帐,量化目标管理,做好对目标运行的考核监控,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奖惩。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4、强化治安防范,完善防控体系。建议在区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由区政法委、综治办统一协调,建立以公安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单位内部的防范为基础,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以街道、社区为单位,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专业防范与群众防范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增强全社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大力推进公安警务制度改革,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适应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将社区治安防范与社区建设同规划、同部署,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要进一步把治安防范网络和触角向外企、混合制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延伸,尤其要做好“三人公司五人店”治安防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密防范“flg”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
5、加强基础建设,坚持群防群治。建议加强对社区治保、联防队伍,调解、帮教队伍,外来人口协管员以及兼职法制副校长等基层综治工作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市民、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学生等,建立健全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不断完善军警民联防制度和义务治安防范工作,真正形成有效的治安防范工作网络。切实加强对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的工作和保障机制,确保群防群治队伍工作的顺利进行。
6、加强沟通协调,促进问题解决。区公安分局和中央门综管办办公经费问题以及中央门综管办人头经费问题,市、区政府已明确规定的应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到位;需要研究解决的,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尽快拿出协调方案。区政协也将通过相关渠道呼吁帮助推动一些问题的解决。三汊河与二板桥派出所、热河路与车站派出所调整合并后办公用房问题,公安分局办公大楼和中山桥、热河路派出所面临拆迁问题,建议区政府尽快统筹安排。中央门综管办永久性办公用房问题,应尽快在玉桥三期规划中给予安排。社区居委会调整合并后,范围增大,人口增多,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难度增加,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工资待遇普遍不高的问题,建议在适当时候考虑给予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