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土地纠纷案件执行难的调查分析

对涉政府案件执行难的调查分析

法院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也是社会各阶层普遍关注的焦点,而政府为被执行人案件的执行又是执行工作中难度最大的。涉政府案件不能依法执结,不仅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损害了法律的权威,而且破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政府的信用,使社会矛盾日益激化、法制环境逐渐劣化。涉政府案件执行难到底难在哪里、如何解决这一难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困饶执行干警的难题。近日,我院对2002年以来涉政府的116件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涉政府执行案件的特点

(一)涉及面广。我院辖区22个乡镇,在116件涉政府执行案件中,市政府为被执行人的有4件,占3.45%,其余112件均是乡镇政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占总数的96.55%,每个乡镇都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涉及面非常广。

(二)标的额大。116件案件,标的额总共为855.02万元,平均个案标的额7.37万元。其中个案标的额在15万元以上的18件,占15.52%,标的额最大的为102万元。

(三)分布不均匀。在涉及乡镇政府的114件案件中,最少的乡镇只有一件,这样的乡镇有4个,仅占3.45%,最多是有13件。有两个乡镇的案件就占总数的22.8%,标的额相对较大。

(四)执结率低。自2002年以来,我院的全案执结率都在62%左右,而涉政府案件的执结率明显偏低。在116件涉政府案件中,全案执结的为50件,仅占43.10%。全案执结案件标的额320.01万元,仅占总标的额的37.43%,统计表明,标的额较小的案件执结数量较多,相当一部分标的额较大的案件未能执结。

(五)案由相对集中。这116件案件中,案由相对集中在借款或借贷纠纷,约占72.6%,行政确认或不履行职责的仅为4件,占3.45%。其他拖欠工程款、招待费、汽油费、维修费的占22.73%,有1.72%的是损害赔偿等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

(六)政府承担连带责任的较多。在116件案件中,有37件是乡镇政府下属企业或部门承担清偿责任,政府承担连带责任,占31.89%。这类案件绝大多数是借款或借贷纠纷案件,因有下属企业或部门承担责任,除企业不存在的以外,执行起来要比只执行政府容易一些,这类案件的执结率相对较高。

二、涉政府案件执行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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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执行涉政府案件中,积极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要把涉政府案件的执行情况经常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通报,取得理解,得到支持。在执行具体案件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随同监督,在遇到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政府案件,以及抗拒、阻挠、干预执行的,及时报告上级党委、人大、政府进行协调。

(二)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涉政府案件执行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充分发挥执行管理体制的优势,使涉政府案件的执行形成区域合力。对干扰大、阻力大的案件,上级法院要积极运用集中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有效手段予以执结。

(三)完善法院内部案件管理机制,对政府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及时合并执行,并加大执行力度。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创新执行方法,提高执行艺术。要把思想工作贯穿涉政府案件执行的始终,既要坚持依法执行,也要做说服疏导和协商工作,实现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