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特制定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二条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在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中起好带头作用,做出表率。

第三条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院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与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院党委中心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任秘书。

第五条党委中心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党委成员、各基层党支部、行政班子成员、党办、院办主任等人员组成。

第六条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由党委副书记主持。

第七条党委办公室负责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经党委书记审定后具体组织实施。党委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协调及服务工作。

第三章学习内容与时间安排

第八条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领导机关的重大决策和现代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理论及重要时事等。

第九条党委中心组原则上每月学习一次,每次学习半天。如上级领导机关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党委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

第十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由党委办公室报经党委书记同意后,通知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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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学期要撰写1篇以上学习体会,学习体会的字数每篇不少于2000字。

第二十一条党委中心组每年要组织一次学习体会文章的评比,并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党委中心组每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商务厅党组汇报学习情况,并接受商务厅党组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