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范文材料

去年底,广东颁布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近日,针对主体责任不具体、责任追究流程不明晰等问题,广东下发《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下称《通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追究运行规则,将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流程化,力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实施责任清单制度《通知》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将主体责任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3种责任类别,细化为15个方面60项责任清单。譬如,在领导班子责任方面,责任清单规定必须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特别是推进和加强国有企业、国有土地出让和管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等领域监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积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在党委(党组)书记责任方面,责任清单规定必须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督促班子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方面,责任清单规定必须坚持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明确责任清单后,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觉将主体责任清单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指引,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动作抓好落实。

一案双查严追责任《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负起责任、加强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工作部门,加强对责任追究工作的统一领导。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调查核实的,由党委(党组)直接追究责任;需要调查核实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按职责分工调查并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图》的程序开展一案双查,既要查处当事人违纪问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期分批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反映较多或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要重点约谈相关责任人,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

据了解,依据《通知》要求,目前珠海市探索建立主体责任评估系统,突出日常监督和预警;惠州市将两个责任检查考核指标评定分解到各部门,依托信息系统实行在线自动测评,引入社会评价机制体现客观全面,设立一票否决制强化制度刚性。

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地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持续推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使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一、结合实际细化清单。各级党(工)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和年度工作重点任务、业务工作特点等内容,围绕权力风险点、社会关注点和监督重点区域,补充完善本部门(单位)的个性化责任清单内容,实现责任清单共性与个性完整结合。各级党(工)委(党组)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既要抓好领导责任清单的梳理关,也要把好责任清单的制定关,要把细化完善责任清单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具体实践。班子成员在细化完善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时,要与各自分工和分管业务的特点结合起来,将个人在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全部融入责任清单,通过细化完善责任清单,解决好该干什么,怎么干和什么时间干的问题,以此推动两个责任真正落地生根。责任清单的核心是责任二字,关键在落实,各级党(工)委(党组)在细化完善责任清单过程中,不能照抄照搬、脱离实际,更不能被动应付、敷衍交差。

二、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各类媒体、电子屏幕及公开栏等途径,面向社会公示责任清单。各级党(工)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同步面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全面落实各项责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党(工)委(党组)要在落实责任清单各项任务中,积极听取和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的满意度。

三、严格落实监督问责。市委将把各级党(工)委(党组)补充细化完善责任清单情况、各责任清单面向社会公开情况、班子及班子成员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情况等,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年度考核内容。各级党(工)委(党组)要把落实责任清单各项任务作为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全面落实。各级党(工)委(党组)书记要带头履行责任,督促好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清单各项任务,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给予批评和组织处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三一、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局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局全面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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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外出管理等制度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区委八项规定,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3.坚决纠正损害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践行101%服务,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开展三进三帮和挂钩联系企业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