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
健全组织完善网络
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某某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坚持“抓住两个环节、突出三项创新、实现四种转变”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组织网络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86起,已调处784起,调处成功率99.8,实现四无目标(无集体访、无越级访
、无信访积案、无民转刑案件),为维护全县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抓住两个环节,全面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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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是在督查制度上创新,加大了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力度。某某专门建立了专项督察督办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实行“汇总制”,即对每月初县信息中心通报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各级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处理结果,不能按时结案的,要求上报调处进展情况。如果在准许的延期内不能结案的,由县矛盾纠纷信息中心主任签发《督办单》或《督察通知书》进行催办。同时,实行“全程跟踪制”,即由县信息中心组成专门力量进行跟踪督办,直至矛盾化解为止。如在处理一起因合同承包纠纷上访案时,就由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中心组织协调县纪委、法院、工商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走访调查,逐一答复上访人提出的问题,最终消除了上访人借上访逃避债务的侥幸心理。
三、实现四个转变,大大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际效果。
一是实现了被动调处向主动调处转变。为了能够在早、小、苗头上发现问题,由被动接访调处到主动排查调处,某某对以往矛盾纠纷特点进行了全面分析,找出了农村矛盾纠纷多由山林、土地、水利、坟地和民间纠纷引发,发生时间多为春节、春耕和清明等时段;城镇矛盾纠纷多发生在每一项工作初始阶段。针对这些情况,某某在农村把春节、春耕、清明前后,在城镇把每项工作安排部署阶段作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