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2022年特色工作总结及2023计划

2022年,在中共**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委巡察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稳步推进区委巡察工作全覆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特色亮点工作

(一)坚持“精准定位”,科学部署区委巡察工作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关于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系统谋划**区十四五区委巡察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研究制定《九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细化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任务目标和方式方法,科学谋划**个村(社区)全覆盖进度安排,确保高质量推进届内巡察工作。二是突出监督重点。按照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要求和区委部署,2022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确定**个单位党组(党委)为巡察对象,分两轮进行实施,巡察重点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内容及区委关注重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职责履行、营造“三个环境”、纠治“四风”等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开展政治监督。三是紧盯政治生态。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职能,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精准分析研判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等情况以及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维护政治生态表现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巡察了解,第一轮巡察形成政治生态“画像”报告**个,提出意见建议**条。

(二)坚持“多措并举”,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一是全面深化政治巡察。启动九届区委第一轮巡察,组建4个巡察组,对区档案馆、区经信局等10个区直单位进行巡察,通过巡察发现问题**个,移交问题线索**个。启动九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对4个区直单位、2个乡镇街道及所辖**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目前已完成巡察驻点工作。二是狠抓重点问题办理。创新建立“书记点人点事”事项办理机制,*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移交区委书记点出的涉及**个被巡察党组织共21项具体事项,完成办理**个,建立制度2个,追回资金**万元,追责问责**人。三是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全面完成*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率达99.7%。**月份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九届一轮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督办。配合区委办、区政府办督办4个责任单位完成市级涉粮反馈的**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十一届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的**个方面**个问题整改工作。

(三)坚持“协同发力”,全面提升巡察监督水平。一方面,与日常监督同向发力。创新建立“巡前、巡中、巡后”部门协作机制,巡察前,将***、区重点产业服务中心(区优化办)、乡村振兴局等9个单位一并纳入巡前协作范围,两轮巡察向相关职能部门收集到本年度16个被巡察对象有关7个方面共**条相关信息;巡察中,向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等7个相关单位发工作协助函,及时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深挖核实;巡察后,将巡察反馈意见抄送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并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提供参照和依据。另一方面,与职能监督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主动贯通和带动各类监督,积极构建职能监督贯通协同的监督体系,实现监督信息互通、协同互联、优势互补。在常规巡察中,与区审计局、区保密局紧密协作,确保政治监督与部门监督同步同向发力,第一轮巡察共发现保密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个,审计指出整改不力问题*个。在整改督办中,结合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制定《**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成果运用责任、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责任,推动合力抓好整改和成果运用。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二)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一是增强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巡察与纪检、组织、宣传、审计、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在情况通报、人员支持、巡察了解、成果运用等方面密切协作配合,共享共用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使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相互贯通、深度融合,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确保巡察监督取得实效。二是提升巡察质量。扎实做好巡前业务培训,强化巡中经验交流、跟进指导和巡后复盘研讨、总结归纳,切实提升巡察质量。结合不同对象、任务,合理安排频次,优化配置力量,创新开展常规巡、专项巡、机动巡和“回头看”,打好巡察工作“组合拳”,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创新业务培训日常指导的方式方法,实行分级负责、分类培训,将业务培训与指导工作贯穿巡察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巡察干部业务能力,以过硬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业务水平,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为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人才保障和业务支持,更好的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三)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管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问题清单逐条签字认领,限期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完善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健全整改“监督链”。加强对巡察移交重要问题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对接和协调督促,创新督查方式,采取跟踪督查、定期督查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见真效、见实效。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三是突出巡察整改实效。建立完善巡察成果运用机制,坚持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巡察反馈有关情况,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制度。

(四)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推动党建引领常态化。不断推进“党建+巡察”深度融合,以党建促巡察、以巡察强党建。压实巡察组长“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党建工作与巡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巡察组组织生活正常化、理论学习常态化,不断增强巡察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推动工作流程制度化。进一步建立完善《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被巡察党组织定期报告整改情况制度》《巡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工作流程图,不断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三是推动巡察干部专业化。选好配强巡察干部,优化巡察队伍结构,保持队伍活力和相对稳定,确保每个巡察组都有一定数量的“固定人员”,保证工作连续性。同时,积极配合区委组织部加强巡察库人员选配,以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优、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底好为标尺充实巡察人才库。根据每批巡察对象特点和巡察需要,合理配备巡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