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返乡民工潮和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维稳工作探析

一、农民工返乡后的基本流向与职业取向

根椐笔者了解,目前返乡民工主要有四种打算。一是部分年青民工暂时回家,待经济回暖后再次外出务工;二是部分年龄较大的民工,准备安心在家务农,不打算再次外出;三是在外务工时积累了一定资金和技术的人员,准备回乡创业四是部分青壮农民工返乡后在小城镇滞留待业。有的择机再就业,有的沦为无业游民,甚至进行违法犯罪。五是有的长期在外从事违法犯罪的人员也有一部分陆续返乡,在家乡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返乡民工的构成及心里分析

据调查和分析,我县返乡民工在外工作年限少则一年半载,多则一二十年不等,他们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地域和不同阶层。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蓝领”与“白领”并存。二是技工与普工并存三是“中管”(中级管理人员)与“班管”(班组长)并存四是“中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并存五是“老板”与“雇工”并存六是高学历与低学历并存七是城市户和农业户并存八是“沿江”与“沿海”并存九是务工时间长短并存。从上述九大特点,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县返乡农民工群体庞大,是一个具有一定素质、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城市产业工人群体。从心理角度分析,较长的工作阅历,已经使这部分人适应了城市的生活方式和环境,接受并适应了现代生活理念。他们对城市、对早已习惯的“上班”模式,已经产生了较强的心里依赖。现在,要让他们重新回乡,或务农,或创业,或待业,除缺乏必需的心理准备外,也有相当强的抵触情绪。回乡农民工中,除年龄大于50岁、身体状况欠佳的人准备回乡养老或养病外,大多数人还是寄希望于经济形势回暖准备择机再行就业。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想在本地谋业。毫无疑问,这种把就业寄托在当地的心里期望,一方面可以为当地企业挑选必需的各种用工缓解招工难题,同时也使得本地民工就业压力骤然上升和就业矛盾凸显,也使得社会治安问题日益复杂和严峻。

三、返乡民工潮的利弊分析

返乡民工潮给当地劳动就业和社会治安方面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城市返乡失业人员增加过快过大,登记失业率上升;二是返乡农民工将大面积涌入城镇,将使劳动就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问题,这种压力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出现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压力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三是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新的难题。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但实际情况是只有立业才能安居,只有立业才能立足,试想没有工作,没有必要的生活保障,没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人的心态、思想均会受到很大影响,势必给社会治安的稳定带来很大的隐患,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此次返乡民工潮带来的冲击,与企业改制形成的下岗潮存在很大不同,其中有弊,也有利。一是大批民工返乡,可缓解当地企业的招用工压力,破解“用工荒”难题;二是大批具有现代企业管理才能的中高级人才将满足当地企业的人才需求,有效改善本地企业“一才难揽”的尴尬局面,对于改善经营,扩大就业起到积极作用;三是企业技工、熟练工紧缺现状将得到改善,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企业技工靠当地技校培训“等米下锅”的现象;四是返乡民工多年工作经验带来的人脉资源网络,将大大拓展企业的营销购销方向,降低相应的成本;四是回乡中的“中产阶级”,将成为创业促就业的骨干队伍,他们可利用资金、市场伙伴、经营经验,与本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紧密结合,积极自主创业、创办经济实体,带动本地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的扩展,迎来新一轮的就业高潮。当前劳动就业和社会治安尽管面临很大的压力困难,但如果措施得力,因势利导,也可将民工返乡潮转换成为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稳压器。

四、政府有关部门应对返乡民工潮和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维稳工作探析要及早谋划切实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

根据返乡民工的结构,心里状态以及利弊因素,政府有关部门要“放大优势,疏导劣势”,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切实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和培训工作,扩大民工再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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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切实做好打击、预防和控制犯罪工作,努力遏制犯罪势头。公安机关要认真研究各个时期的犯罪规律和动态,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治安巡防,加大防控密度和强度,扩大覆盖面。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破案攻坚活动,增强打击犯罪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积极开展社会治安整治活动,切实打击黑恶犯罪。尤其是对于那些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违法犯罪人员决不能姑息迁就,一定要做到除恶务尽。要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决不让他们形成气候。要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打击有力的要求,不断创新公安工作方法,增强做好维稳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努力提高公安机关打击和预防控制犯罪的效能,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5、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政府有关部门要把保障民生放到重要位置,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要及时作出回应。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与民争利事情发生,对于国家建设确需要征地拆迁的,要尽可能做好过细的思想疏导工作,尽可能把赔付和补偿落实到位,要注意照顾各个群体的利益,做好群众情绪稳定工作,化解矛盾,防止过激行为,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6、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和预警机制。有关部门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群众利益的相关政策和涉及民生问题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定期或适时进行新闻发布。公安机关要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向社会通报各个时期的重要警情,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切实掌握社会动态,对各个阶段社会治安情况和动态,要及时作出前瞻性的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于未然。并向社会和公众进行预警,以便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防范,以确保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