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第二条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在每年12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第三条党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五条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第六条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篇: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随时召开,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精神和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解决矛盾问题。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向与会党员干部通知,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要充分体现党内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会后由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缺席人。
6、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
7、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
8、党员和干部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相互谅解与支持,形成团结统一的共同体。
第三篇: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严格党内监督,解决党委班子自身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
(一)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党委民主生活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参加,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书记、副书记一般不能缺席。因故缺席的委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书记或副书记应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人员,由党委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委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大队级党委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7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12月底以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上一级党委同意。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民主生活会要着眼于坚持和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重点检查和解决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中央军委的决策、指示情况。
2、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决议和执行本级党委决定、决议的情况,领导部队现代化建设和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3、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十六字”原则,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党内生活,加强班子团结,执行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的情况。
4、实践党的宗旨,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和遵纪守法情况。
5、保持昂扬精神状态,改进领导作风,艰苦奋斗,联系群众,勤奋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
6、上级党委指定的内容。
7、其他重要问题。
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要根据上级党委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实际确定,坚持突出重点,侧重解决一两个问题,不要面面俱到。对上级党委指定的内容和本级党委带普遍性或比较突出的问题,应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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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班子(扩大)民主生活会。
(3)主要内容。总结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互相监督,取长补短。达到统一思想,增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加强团结,密切配合。强化集体领导,改进作风,加强班子成员的能力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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