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进一步强化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在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就全县基层党组织中推进和深化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立足于党的诞生地党建工作优势,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南湖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在基层党组织推进和深化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开展党务公开,努力营造推动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党务公开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规范实施、有序推进、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协调指导力度,以党务公开带动和促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形成各类公开有机结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培育工作标杆,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5.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实施范围

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包括企业、农村、机关、学校、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

四、主要内容

1.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执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内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和流动党员管理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等情况。

5.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轮岗交流、竞争性选拔、考核和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联系重点项目和基层单位,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述职述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和“评星晋级”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报告有关事项、诫勉谈话等情况,违纪党员处理和党员申诉复核情况。

8.其他有关情况。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五、程序、形式和时限

(一)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目录。分类制定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其他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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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支持基层党组织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制度保障、监督考核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要依托新市镇“一把手”阳光权力行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等工作平台,把新市镇、示范村建设成为具有较强代表性、示范性的党务公开工作标杆,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工作简报、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促进全县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民主意识,带头推进党务公开,主动接受党员群众和社会监督,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要妥善处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关系,建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各类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整合各类公开工作资源,以党务公开引领其它各类公开,充分发挥沟通信息、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作用,使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共同发挥作用。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