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局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到实处,特修订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和参加对象
1、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2、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
3、负责人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制定阶段性的学习安排;负责学习考勤登记、学习档案管理、学习资料准备和学习记录;负责中心组学习总结和通报上报有关资料;负责学习资料及学习情况的积累。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当前,要着重学习以下内容:
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以及党的十七大精神等重要理论,系统掌握其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
2、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
3、深入学习和研究信息化建设、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系统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法规等各方面的综合知识。
三、学习时间和方法
1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并在学习中做到三结合:
1、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根据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都有较强阅读和单独研究能力的特点,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读书心得,年终交组长审阅。
2、学习党的理论与研究探讨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习要以理论为主,要从理论的高度对党的现行方针政策进行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要用理论去指导工作实践,要在学习理论过程中注意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联系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践,联系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联系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以强化理论指导下的工作实践,丰富工作实践,提高理论素养,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
3、学习政策法规与学习信息化、互联网宣传管理业务相结合。要把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作为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从思想上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目的,促使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以理论指导业务学习和工作,以自身的业务实践进一步加深自己对理论的认识与理解,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四、学习纪律和考核办法
1、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
2、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并按要求、时间完成论文或调研报告。中心组可将理论学习优秀论文或调研报告向各类报刊杂志推荐发表,并列入本人年度考核记录。
3、建立中心组理论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
第二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浙江省文化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深入开展,不断使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市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组织。
1.党组书记为局党组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分管党建工作的厅领导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2.党组中心组由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厅、局机关其他副厅级以上干部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吸收有关处室或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3.厅直属机关党委和厅办公室做好服务工作。厅直属机关党委按照中心组负责人要求,具体落实学习安排,做好学习秘书的各项服务工作。其职责包括:参与学习计划的制定;准备学习材料;做好考勤;起草学习简报和总结;整理学习档案。厅办公室负责集中学习的会务工作,由机要秘书做好学习记录。
二、学习内容。
4、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牢牢掌握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梦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从根本上解决好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和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推进发展的问题,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5.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全国和省党代会精神,全面把握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全国和省“两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当今世界的发展大势,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准确把握改革发展实际,从对国内外形势的正确判断中进一步坚定发展的信心,深化对文化工作规律性的认识。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6.深入学习党史党章和廉洁从政要求。学习党的历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了解和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与要求,自觉学习和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和我省的“28条办法”,把学习党章和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结合起来,自觉加强思想改造,做为民务实清廉的领导干部。
7.深入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学习推进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科教人才强省建设等方面的知识。重视对文化艺术领域新理论和新知识的学习,增强文化自觉,加强艺术修养,提升精神境界。
三、学习方式。
8.年度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安排相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厅直属机关党委按照省委要求、省直工委部署和厅党组的具体指示,结合文化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根据形势要求,及时调整学习计划,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关于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安排专题学习。
9.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浙江论坛”等形式的集体学习;平时应根据学习计划开展个人自学活动,自觉参加领导干部网络学院的学习,完成规定学分。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天,每次集中学习的出席率不低于80%。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事先要请假。
10.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结合年度调研计划,发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到矛盾突出、困难较多的基层一线进行调研学习,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使科学理论真正成为指导工作和决策的思想武器。厅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时间全年不少于2个月,每年主持1项以上重点调研课题,完成1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四、学习管理。
11.党组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精读一部理论著作,记好一本学习笔记,在集体学习时个人发言每年不少于2次。党组中心组组长履行领导职责,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3次。
12.建立述学制度。党组中心组成员在接受组织考察时要汇报学习情况,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查找学习差距,在年终述学述职述廉活动中要评述学习成效。
13.厅直属机关党委在中心组集中学习前,将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讨论问题和中心发言人等事项,用书面形式通知中心组成员,准备好相应的学习资料;集中学习后,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中心组学习情况;年终厅党组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回顾总结,按要求上报自查情况,做好上级部门学习考核准备工作。
14、发挥党组中心组的带动作用,以中心组学习的成果,指导厅、局机关各支部和厅属单位党组织的理论学习。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将中心组学习情况向处内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带头宣讲中心组学习体会,做好学习辅导工作。厅直属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厅属单位中心组学习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切实推动省级文化系统的理论学习。
第三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院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帮助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履行职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检察事业发展。根据上级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党组中心组的组成
院党组中心组由院党组成员、其他院领导和专职检委会
委员组成。
二、学习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4、建立中心组成员为机关作学习辅导制度。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为机关干部上2次党课,通过中心组学习带动机关学习。
5、建立理论学习档案。定期记录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的出勤、撰写学习体会、发表文章、为机关辅导情况等情况。
6、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中心组学习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和党组自身建设实际,突出重点理论问题。要通过学习,解决税收工作和班子建设实际问题,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能力。中心组成员每年要结合学习内容和研讨题目,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至少撰写一篇理论学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