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领导班子政治学习制度
根据区教育局党委要求,为提高我校党政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推进我校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理论学习水平,增进学习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组织形式
第一条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采取以中心组学习为核心,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脱产学习相结合的形式。
中心组学习是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新时期党的理论武装工作的一个创新,是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意识、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推动全党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
第二条校党支部中心组由校级领导干部、党支部委员组成,必要时可扩大参加人员范围。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上述工作。第三条党支部办公室承担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的服务职责。党支部办公室负责集中学习地点的安排、人员的通知、签到考勤、学习记录、学习用具的配备,以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党支部宣传部负责学习计划、学习专题的拟订,学习资料和教材的提供,邀请授课专家学者等工作。
1第四条中心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宣传委员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第五条根据工作和形势需要,校党支部可以安排学校中心组成员一起集中学习。
第二章学习计划
第六条党支部宣传部应按校党支部的要求,负责起草、制订、印发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年度指导性计划,并提供有关学习资料及录音、录像带,邀请专家学者辅导等。
第七条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应包括目的要求、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时间安排、实施办法、参考书目、思考题等。中心组应根据宣传部制订的指导性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中心组学习实施计划。第八条年度指导性计划应在每年年初开学第一周内下发给各中心组及成员。每年下半年应根据形势发展与工作需要对年初制订的年度计划作必要调整与补充,下半年理论学习补充计划与安排应在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下发至各级中心组及成员。
第三章学习方法
第九条坚持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进行个人自学,并用专用记录本作
2好自学笔记。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文章,可以是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工作论文、学习体会或心得等,内容不少于3000字。
第十条组织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封闭读书、专家讲解、专题研讨、中心发言、主题实践活动等方式。集中学习前要认真研究设定学习研讨的专题,中心发言人要做好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发言内容既要有学习体会、理性思考,又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和学校实际,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一条党校培训。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干部培训计划选派党政领导干部到上级党校进行脱产学习。
第四章学习时间
第十二条集中学习时间应相对固定,一般安排在每周三下午第八节课。第十三条学校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每次2小时。第十四条学校中心组成员自学时间每月不得少于3小时。
校党支部根据形势发展要求与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重大学习活动,中心组应及时通知中心组成员,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学习时间。
第五章学习记录
第十五条中心组应有专门的学习记录并整理和保管。
第十六条学习记录统一使用党支部和党支部办公室印制的学习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填写学习中心组组长、学习秘书及成员名单,记录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人员、未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
3言人和发言内容。记录格式要统一,字迹要清楚,内容尽可能详细。中心组的学习记录不得事后补记。
第十七条学习记录每年年底汇总一次,按年度建档。学习记录档案应作长期保存。
第六章考勤制度
第十八条中心组理论学习应有严格的考勤制度。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考核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中心组成员应率先垂范,带头参加规定的学习,并自觉坚持自学,严格执行相关的学习纪律要求。全校集中学习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考勤,各级中心组自行安排的集中学习由各级中心组负责考勤。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向组长履行请假手续,并另行安排时间补学。
第十九条中心组按校支部统一计划组织的理论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中心组成员须请假并填写《党政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请假单》。中心组成员每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4次。
第七章检查考核
第二十条校党支部中心组的检查考核由上级党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中心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对全年的学习情况作出书面总结,书面总结与当年的学习记录册一并报送。
第二十二条每年第四季度对中心组集中学习与成员自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中心组学习计划、考勤情况、集中学习与研讨的学习记录以及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学习成果等五个方面。
4第二十三条理论学习考核是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党支部在每年年终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考评和届中、届末考察时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态度、理论素养、理论运用能力,考核的基本方法是“述学”、“评学”、“考学”。参加上级党校培训的干部,其理论学习考核由上级党校负责。
第二十四条“述学”,即把本人参加理论培训、中心组学习、自学的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评学”,即按照民主、公开、公平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让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学习情况和理论水平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考学”,即校党支部对领导干部考察、考核时,对其学习态度、理论素养、学习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第二十五条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理论学习考核优秀的干部予以通报表彰,作为评选各类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干部,不能被评为年度优秀和称职等次。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党支部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
第二篇:学校领导班子政治学习制度英利镇中心小学学校领导班子政治学习制度
要做教书人,先做读书人。为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思想素质和管理能力,加快奉献型、学习型、开拓型领导班子的建设,以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再上台阶,根据《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
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在每周一上午8:30—10:30。
二、学习内容:
1、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2、学习有关教育、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3、学习与学校发展、建设、改革有密切联系的新的专业知识,学习教育界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最新精神。
4、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党纪、作风建设的有关材料。
5、学习教育教学前沿理念、教学经验。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4、学习成果可以根据个人实际,选择交流一年学习心得体会、个人自学情况介绍、调研报告、学习笔记、研究论文等方式进行交流汇报。
5、学习小组定期通报交流学习情况。一是每年组织一次通报交流会,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二是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汇报学习情况。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