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区镇人大职能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与思考

守正**

勇担使命

奋力谱写地方人大工作新篇章

--关于充分发挥区镇人大职能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

高质量发展的调研与思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

强调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区镇两级人大工作、建设和职能发挥情况,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采取发放调研问卷、实地走访、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先后深入高台、新集、红庙、牟家坝等镇办人大进行专题调研,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区镇两级人大基本情况

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月选举产生,常委会下设办公室、人事代表、财政经济、教科文卫、法制、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一室五委”。全区共有20个镇人大主席团,2个街道办人大工作委员会。有各级人大代表1415名,其中:省人大代表6名,市人大代表50名,区人大代表221名,镇人大代表1138名,建立区代表活动小组22个,镇代表活动小组83个。

近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镇两级人大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全区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较好发挥了人大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一)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情况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常委会始终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学习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准确把握栗战书委员长“十个坚持”重要要求,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和工作成效。找准人大职能定位,在区委领导下统筹安排监督、决定、人事任免等各方面工作,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始终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是围绕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常委会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站位“三市”建设和“三地强区”发展大局,选热点、抓重点、攻难点,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把握重点,依法行使决定权。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及时修订通过《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明确决定事项范围,规范相关工作程序。紧扣南郑撤县设区、监察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依法作出决议决定33项,通过法定程序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聚焦全局,有效行使监督权。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四场保卫战”等重点任务,综合运用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近三年累计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国民经济计划、政府债务限额、司法体制改革、监察工作运行、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80余项,先后对《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职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10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并于去年首次组织代表对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助推全区年度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改进监督方式,常态化开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督办和满意度测评,聚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效能。严格把关,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把任前、任中、任后各关口,确保党委人事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圆满实现。坚持任免与监督有机结合,强化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从2010年起,坚持听取和评议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累计开展履职监督37人次,实现人大选举、任命和监督干部一体化。

三是优化服务保障,支持代表依法履职。高度重视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三年来先后组织专题学习、外出培训4期(次),培训人员279人(次)。持续拓展代表参与全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坚持邀请区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推荐45名代表担任行业行风监督员。深入开展“助力脱贫、争当四员”专项行动,动员全体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助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有序进行。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机制。制定《评选区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个人、优秀代表建议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办法》,并首次在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对20名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个人、15件优秀代表建议和10个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采取各委室分工督办、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人代委与政府办联合督办的方式,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快代表建议办理进度,代表建议办结率和满意率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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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把好关口,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一是把好代表入口关。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是一种政治性很强的职务。在选举产生人大代表时,要高度重视代表人选的法定标准和条件,对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等方面严格把关,保证代表候选人当选后能满足履职要求。二是把好代表培训关。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学习和培训活动,让代表熟知国家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履行代表职务的方式方法。提高代表履职培训的参与率,保证每位代表在一届任期内至少参加两次履职学习培训,并把参加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对代表考核、履职登记和述职的重要内容。三是把好代表履职保障关。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为代表创造更多参政议政、履行职责的条件。继续推广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的做法,完善工作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将其打造成“代表学习的阵地、联系选民的驿站、服务群众的窗口”,不断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把好代表履职监督关。推行代表履职“百分制”考核管理办法,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每位代表出席会议、列席会议、审议报告、参加小组活动、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学习培训、联系选民、为群众办实事等内容如实登记、量化打分,并适时予以通报。推行代表述职制度,每位代表每年必须向原选区选民报告自己执行代表职务情况,接受选民监督。对不认真执行代表职务的,劝其主动辞去人大代表职务。通过加强和规范代表履职监督,引导代表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激发代表的使命感和荣誉感,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扎根群众、深入人心。

(四)以促进条例实施为重点,加强指导,推进镇办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改通过的《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解决了长期困扰乡镇人大工作的难题,是乡镇人大的工作指南。区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实地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地落细。一是法定职权必须履行。指导镇人大对标《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认真履行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十三项职权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九项工作任务。二是规定程序必须到位。指导镇人大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好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做到程序不随意、过程不简化、环节不省略。三是工作指导必须到位。区人大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镇办人大工作督查,特别是加强对新任人大主席的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继续加强对镇人大主席、街道办人大工委主任和镇办人大办公室干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并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观摩和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促使镇办人大工作围绕“三大攻坚战”和全区中心工作更好发挥作用,不断迈上新台阶。

(五)以全面提高履职水平为目标,强基固本,持续推进自身建设一是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大干部培养、交流使用机制,吸引更多优秀的党政机关干部到人大任职,推动更多优秀的人大干部交流到党政机关,不断激发人大干部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二是配齐配强人大主席队伍。建议区委尽快配齐配强空缺的人大主席和街道办人大工委主任。合理调配人员,防止因人员变动过于频繁而影响工作。三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考核监督评价体系,严格考核考勤,完善奖罚措施,推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情况通报和述职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参加常委会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出勤情况和审议发言情况,激发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加快办公场所建设。建议区委尽早启动区人大办公用房建设,切实解决无办公用房问题,以推进区人大常委会电子表决系统和区人大信息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