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为人民心得体会

“人民法官为人民”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胡总书记强调。“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广大法官要自觉做到“想为人民、能为人民、真为人民”,最终把“为人民”的各项举措化为人民群众的深切感受,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满意。

一、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公正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价值追求是永恒不变的。当前,在改革发展持续深入、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公正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人民法官为人民,归根结底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确保实体公正。“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人民法官执法办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尊重法律事实,又尊重客观事实,努力使依法作出的判决与依道德作出的判断有机统一起来。另一方面,要确保程序公正。坚决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坚持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各方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充分保护。再一方面,要确保过程公开。“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过程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无法对审判活动和结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要通过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赢了让其感到“赢得堂堂正正”,输了让其感到“输得明明白白”,真正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二、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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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是法官给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感受。它不仅反映了队伍的作风素质,更体现了法官的“人民性”本质。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人性化司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渴望被尊重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这就要求广大法官必须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把人民的需求当做自己毕生的追求,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具体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彻底改变个别法官“板起脸来问话,背起手来走路”的衙门作风,真正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努力把好事办实办快办好。二是要进一步讲究司法礼仪,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让人民群众充分沐浴到法治文明的温暖阳光中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特别注意开庭要守时,约见当事人要守时,不该承诺不得乱承诺,承诺了的就一定要依法履行承诺,让当事人时时处处感受到被尊重四是要进一步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用法理、感情、人格、艺术的力量去做群众工作,注意用群众语言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努力提高司法的亲和力

五、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清廉

人民群众是可敬、可爱、可亲的,但同时也是可畏的。对司法不廉现象,人民群众不仅不满意,而且非常痛恨。“人民法官为人民”不仅要“为”人民,还要“畏”人民。一个法官有一次不廉洁行为,他的功绩就要被大打“折扣”;一个法院有一名法官出了问题,整个法院的形象就会严重受损。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倡廉形势,广大法官一定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下大力筑牢自身防线。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紧紧抓住审判执行最容易出问题的关键时期、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五个严禁”规定的“紧箍咒”和“护身符”作用二是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正面引导和负面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法官“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三是要完善廉政机制,在健全完善“四不为”廉政建设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廉政监察员制度,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四是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出现腐败问题的害群之马,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出法官队伍,始终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