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中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讨论稿)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完善和规范校党委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搞
好思想理论建设,根据《北京市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组学习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手段。
通过学习,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敏锐性,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决策水平,加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测性和创造性。通过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辐射作用,带动院(系)级中心组和全校党员干部的学习。
第三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把学习理论与推动工作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价值观结合起来,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四条:中心组成员要不断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自觉性,养成良好的
学习习惯。提倡个人制定年度自学计划,认真读书,作读书笔记,写学习心得体会与理论文章。
二、组织形式
第五条。中心组由校党委直接领导,并接受北京市教工委的指导和检查。中心组由校党委
常委成员组成,党委机关各部门正职领导参加学习。根据需要,其他有关成员经中心组组长同意后可列席中心组学习。
第六条。校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部长
担任。
第七条:中心组组长要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有关理论学习的意见,联系单位实际,主持制
定并落实学习计划和安排,搞好学习成果的总结和交流,在学习中起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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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十四条:各院系(部、处)级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及要求可参照校中心组学习
制度的有关规定。
200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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