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中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讨论稿)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完善和规范校党委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搞

好思想理论建设,根据《北京市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组学习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手段。

通过学习,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敏锐性,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决策水平,加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测性和创造性。通过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辐射作用,带动院(系)级中心组和全校党员干部的学习。

第三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把学习理论与推动工作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价值观结合起来,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四条:中心组成员要不断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自觉性,养成良好的

学习习惯。提倡个人制定年度自学计划,认真读书,作读书笔记,写学习心得体会与理论文章。

二、组织形式

第五条。中心组由校党委直接领导,并接受北京市教工委的指导和检查。中心组由校党委

常委成员组成,党委机关各部门正职领导参加学习。根据需要,其他有关成员经中心组组长同意后可列席中心组学习。

第六条。校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部长

担任。

第七条:中心组组长要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有关理论学习的意见,联系单位实际,主持制

定并落实学习计划和安排,搞好学习成果的总结和交流,在学习中起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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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各院系(部、处)级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及要求可参照校中心组学习

制度的有关规定。

200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