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加强党委自身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第一条党委中心学习组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镇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的组织保证。建立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旨在发挥中心学习组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动全镇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二条党委中心学习组的目的是促进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全镇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中心;坚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理论学习同解决实际问题及自身党性党风问题相结合。
二、党委中心学习组人员组成和管理
第四条党委中心学习组成员由在职副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组成。
第五条党委中心学习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学习秘书一名。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宣传的副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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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两个问题,但不能以具体工作代替理论学习和讨论。
第十二条中心学习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中心组成员必须参加学习,以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履行请假手续。第十三条要加强对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管理。中心学习组每年年初要有学习安排,每年年底要有总结考核,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中心组成员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每年度要撰写1—2篇,党委每年要组织召开一次理论学习经验交流活动,总结经验,推动学习深入发展。
以上规定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中心学习组各位成员应自觉遵守,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