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境,使局党组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组织,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引导全局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丰富内涵和实现途径,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促进全县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强大动力。

二、组织形式

1、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成员,由局党组全体成员、局长助理、助理调研员组成

2、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干教中心主任任学习秘书

三、学习计划

1、学习秘书年初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

1际,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内容、具体安排和实施办法等,中心成员人手一份。

2、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制订阶段性学习计划,把学习内容分解到月份,阶段性学习计划应包括学习重点、学习专题、参考书目以及思考题等,中心组成员人手一份

3、学习计划要讲究实效性和操作性,切忌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

4、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计划和总体安排,结合本人的工作情况,制订本人年度自学计划,阅读规定的书目,做好学习笔记

四、学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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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辅导和研讨交流。为提高学习质量,可适当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领导和理论工作者进行必要的辅导。要在自学和调研基础上,建立集中研讨交流制度。集中交流要提前确定研讨专题,安排好重点发言。中心组成员事先要准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交流时要围绕主题,联系本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运用所学理论进行理性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体现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2、中心组要围绕财政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每年

3年初或某个阶段确定一批调研课题,按照中心组成员的工作分工,分解落实调研任务。在弄通理论问题的同时,有的放矢地通过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外出考察等途径进行调查,并从理论与实践、宏观与微观的结合上进行分析、研究、综合和归纳,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力求取得明显的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