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了提升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使理论学习制度化,将学习理论变成自觉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组织。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负责组织,理论学习按照既定的计划进行安排。

二、学习时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一次,具体学习时间按既定的学习计划进行。如有变化,事前通知到每个副处级以上干部。

三、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过后,填写《扬州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情况报告表》,于学习后半个月内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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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习检查。每次集中学习应做好记录,包括参加人员、学习内容、讨论发言等。个人自学要做好笔记,年内每人撰写学习心得不得少于2篇。

八、年底前,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和总结,并在第二年一月份将自查情况和年度学习总结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

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情况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