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机关意见

**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作风建设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委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大力弘扬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努力实现机关作风建设的新发展,展现机关为民、务实、勤政、廉洁、高效的新形象。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的通知》(**市委办[**]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各级机关中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是党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牢固的群众观的实际行动,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有力抓手,是推动椒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各级领导要形成共识,把深化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作为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努力把我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我区深化创建“人民满意机关”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机关形象建设为抓手,在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为民办实事上下功夫,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为奋力打造“一城区、两基地”,建设经济强区、魅力之城、和谐家园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作风保证。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机关党员干部争先创优的热情,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扎实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构建,把全区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创新型、和谐型”的人民满意机关。

三、我区深化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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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和完善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工作责任制

区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在区“两个社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办公室(下称“区满意办”,成员由区委办、区府办、区效能办和区机关党工委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区机关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和评议工作。区级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落实到相关岗位和每个干部,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各镇、街道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同时支持和配合区级机关开展“人民满意机关”的创建和评议活动,共同推进全区“人民满意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