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工作领导讲话

政协提案工作领导讲话

(一):

同志们:

今天,市政协在这里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全国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介绍提案办理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要求,总结交流提案办理工作经验,表彰十一届市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提出十二届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意见。刚才,提案委员会主任李玉辉同志已作简要介绍,魏刚副主席宣布表彰决定,规划局领导和胡晓牧同志介绍提案办理工作经验。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协和提案委员会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提案各承办单位、承办人员表示衷心感谢。今天,市委副书记钟兴国同志,市委、副市长康涛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并将做重要讲话,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高度重视委员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民主科学决策,我们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十一届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效

五年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3045件,经审查立案2686件。截至20xx年10月,提案100%办理答复,其中解决和基本解决2345件,占立案总数87.3%;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13件,占立案总数的11.7%;28件提案未被采纳,占立案总数1%。委员们对提案办理情况总体反映比较好,表示满意、基本满意达91%,表示理解的为7.2%。五年来,提案各承办单位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办理质量,扎实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新实效,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党政领导重视,推动提案办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把做好政协提案工作作为坚持基本政治制度、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任务,形成了各级领导重视、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一是领导亲自批办提案调研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对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提案调研报告高度重视,市委于伟国书记在《提高厦门市空气质量对策研究》、《发挥闽商优势作用,促进厦门建设发展》等提案调研报告作出具体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分析落实。二是领导亲自批示重要提案摘报。五年来,党政领导对重要提案摘报作出明确批示的有100多件,批示比例超过80%,20xx年报送的29期重要提案摘报,刘可清市长就亲自批示9件,有力地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三是领导亲自领衔督办重点提案。五年来,提案委员会共遴选37件重点提案,市长、副市长与主席、副主席分别联合督办重点提案,坚持办前调研、办中沟通、办后座谈,把指导督办贯穿于办理全过程,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对提案的办理工作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如20xx年《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建议》的重点提案,由刘可清市长和陈修茂主席联合督办,当年我市新增公办幼儿园24所,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提案的高度重视和民主的作风。

(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工作

科学的工作机制是提案办理工作有序运转的重要保障,五年来,我们认真抓好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建设,使提案办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是建立提案办理任务分解机制。每次市政协全体会议闭幕后,政协提案委员会将收到并审查立案的提案交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办理。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及时将提案分解到各承办单位、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并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精心组织、按期答复、协调督办等方面提出办理工作要求。二是建立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当作一项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市台办、发改委等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阅批所有提案交办件,主持召开交办会议和专题会议。市财政局、工商局等承办单位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总协调的提案办理工作小组。海沧区、翔安区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提案办理工作。三是规范提案办理程序工作机制。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和各承办单位建立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催办会办等工作机制,使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日益完善。如市环保局等承办单位对照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先提出初步答复意见,及时与提案者沟通协商,进一步修改完善,再依照交办程序,规范行文答复。市财政局等承办单位要求主办和分办的提案在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办结,会办的提案在交办之日起30日内办结,对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要报局领导批准,但不能超过3个月的期限。

(三)注重沟通联系,形成整体合力

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协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发挥整体合力,形成一个广泛参与、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提案办理运行机制。一是加强提、办双方沟通联系。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加强与提案者沟通联系,通过电话联络、见面座谈、邀请提案者上门视察指导、召开办理现场会、派人专访等形式,面对面沟通,零距离交流,努力做到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解决问题,促进办理质量、办理实效的提升。如市环保局推行三次沟通,即办前沟通、初步答复沟通、正式答复前沟通。市财政局做到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二是加强主、协双方沟通联系。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密切协作,主办单位认真牵头组织、协办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形成提案办理工作的合力。如市发改委在主办《关于扶持我市中小企业做好创业板上市工作的建议》过程中,与厦门证监局、金融办、经发局等单位深入企业调研,一起拟定提案答复函,一起研究扶持政策,既给提案者满意答复,又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加强督、承双方沟通联系。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秘书处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对承办单位不符合提案办理规范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对提案者不满意承办单位办理意见的,反馈提案者的意见,督促加强双方沟通协调,提出满意承办意见。

(四)借助信息技术,提高办理水平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动适应当今信息化发展的新趋势,推动提案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管理科学化,为更加高效地开展提案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一是全面推进提案网上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从市政协提案动态管理系统查看、签收、下载所承办的政协提案,及时通过内部网络分办、交办。如市发改委、财政局、地税局等单位通过优化办公系统,增加提案查询、办理功能,实现了提案签收、批办、分办、承办、拟稿、核稿、签发、答复、归档、反馈的全过程网络化办理。市财政局还积极探索建立提案办理资料数据库,收纳近年来所承办提案的相关资料。二是建立提、办、服务三方沟通平台。借助市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平台,实现承办单位提前介入,加强提案者、承办单位、提案委秘书处三方沟通,提高了提案立案和分办准确率。在初审预案环节先提交给承办单位征求意见,如承办单位建议不立案的提案,可以在网上直接说明情况,比如建议提法不够准确、缺乏可操作性、已在操办中或内容早已实现等。如承办单位对分办有不同看法,也可以提出更改意见,省去正式交办后退件的繁琐环节。三是实现提案管理科学化。建立市政协提案动态管理系统,使提案的征集、审查、交办、督办实现信息化和网络化,提升提案办理工作的服务水平和办理实效,提升了提案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加强督办落实,注重督查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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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的工作实效

提高提案办理实效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关键。要充分调动参与提案办理工作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增强办理实效,不断提高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度。一是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提案建议的初衷,了解提案的背景和内容,组织力量开展调研,找准解决问题的关键。确实属于难点、重点的提案,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办理、亲自带头调研、亲自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尽最大的努力推动提案中合理化建议的措施和问题的解决。二是创新办理方式。注重主要负责同志参与提案办理工作、加强对提案的综合分析、准确把握提案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增强协商意识、畅通协商渠道,密切提案者与承办单位双方的联系沟通,努力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解决问题。注重区分层次、把握轻重缓急,抓准党派、团体、界别和政协专委会的集体提案,以及事关全局性问题的提案,集中优势力量,采取多种形式重点督办,确保办理质量。三是提高办理效率。各承办单位要完善办理制度,改进办复方式,不断提高办理成效。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既要看到提案涉及的问题得到解决或所提的建议被采纳,也要看到通过提案的形式达成共识的积极作用。四是加强舆论宣传。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简报、网络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丰富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扩大提案办理工作的社会影响,推动社会关注,支持提案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全局性、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希望各承办单位,面对新形势、立足新起点,尽职尽责、扎实工作,狠抓落实,认真办好提案,充分发挥提案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我市十二五规划和《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发挥积极、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