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府系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在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政议政,围绕改善和促进政府工作、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代表们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27件,分别由14个单位承办,内容涉及经济、交通等多个方面。其中农业经济类6件、交通建设与管理类9件、科教文卫类3件、城建与环保类3件、财政与社保类5件、行政管理类1件。县政府高度重视,立足我县实际,把建议办理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民生热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来抓,以对代表和全县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所有建议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代表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6件。如张光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桑表路、安表路的建议”(编号10)、王岩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重修安表路的建议”(编号25),县政府高度重视,投资1329万元,对桑安路(济南界至安头乡王京路段)进行改造,全长13.5公里。如刘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拓宽齐刘路的建议”(编号3)、缑文利等代表提出的“关于

-1-

修建晏华路的建议”(编号21),其中,投资627万元,对齐刘路(华焦路至刘桥村4.3公里路段)进行了改造;投资1759万元,实施了齐晏大街西延(舟桥路至农干院1.7公里路段)改造工程。以上几项工程均列入我县十大城乡建设工程,并全部竣工通车,有效解决了部分群众出行难问题。同时,为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还实施了黄河北展堤和临黄堤道路硬化、名嘉东路以及齐鲁、齐心、齐晏大街等道路新建、改造工程,新建改造道路面积100万平方米;实施了城区、开发区绿化排水等工程,新增绿化面积80万平方米。王岩、董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村庄合并社区进行财政支持的建议”(编号12),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迁村并点工作实施意见》,注重加大对农村社区和农房建设的资金支持,对迁建村庄按净增土地奖励群众;城中村土地收益全部返还;对建房申请贷款的最高可提供10万元,并实行优惠利率。通过政策拉动、宣传发动、规划启动、典型带动、帮扶推动等一系列措施,将全县1014个行政村合并为173个社区,实施整体迁建的社区达到36个,涉及250个村庄、3.5万户、12万人,完成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先后涌现出南北、华中、洪州、开泰等一批典型社区;被评为全省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县;在2010年召开的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现场会和在我县召开的全省西北片区农村住房与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调度会上,我县均作了典型发言。刘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建议”(编号4)和“关于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的建议”(编号6)、郭新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2-

村教师年龄结构的建议”(编号8),在关爱留守儿童问题上,县教育局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统计,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发放了《给留守儿童父母的一封信》,举办了“牵手留守儿童,共建和谐齐河”等一系列活动,有力地推动了该项工作的开展。在建立大病医疗保险问题上,2010年,我县将十二种花费较大的疾病纳入新农合范畴,累积报销额由4万元提高到5万元。同时,我县城镇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大额救助上限由11万元提高到15万元,城镇参保居民医疗保险报销额也由4万元提高到5万元,进一步减轻了患特殊病和大病群众的负担。在改善农村教师年龄结构问题上,我县每年都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并在分配上向农村学校倾斜,特别是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共招聘教师75名,其中51名分配到农村中小学。2010年,县政府重点实施了包括城区小学新建和扩建、城区集中供暖、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改、中医院病房楼和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及农村敬老院提升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背街小巷等十大民生工程,有效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代表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10件。如陈洪昌代表提出的“关于重建大黄乡生官、后王危桥的建议”(编号15)、王金南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柳官干沟前王村桥闸的建议”(编号18)、陈景祥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甘于危桥的建议”(编号19),县政府将全县危桥改造列入十大民生工程,计划从2010年至2012年,县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元用于危桥改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水务局及时对全县危桥数

-3-

量及具体位置进行了普查,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按照轻重缓急分批改造重建。目前,首批16座危桥已经维修完毕。刘光亮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林农进行补贴的建议”(编号12),为保护林农的生产积极性,县林业局抢抓国家实施林业补贴政策试点的机遇,正在积极争取,力争早日让林农拿到林业生产补贴。董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潘庄一分干渠列入县级水利工程的建议”(编号26),县水务局积极行动,完成了潘庄一分干渠的部分清淤及衬砌工程,输水能力得到较大提高,但鉴于我县河道众多,只能将部分重点列入县级工程。

(三)代表建议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以后解决及留作参考的共1件。黄宝光代表提出的“关于拓宽齐南路的建议”(编号7),该路段属省道,2006年,省交通厅已投资5000万元进行了翻修。鉴于目前损坏较严重,通过县公路局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和积极争取,有望将其拓宽改造列入2011年计划。

二、主要做法

为落实好代表建议,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立足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落实和办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县委副书记、县长许冰同志对2010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请县直各有关-4-

单位对建议和议案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全力抓好落实,给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的答复”。围绕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和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建议的办理统一到全县发展的大局中来,进一步强化办理建议工作的责任、服务和精品意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将每件建议都落实到具体科室和承办人,有力地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规范办理。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系统建议办理的组织牵头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周密组织安排,一是及时对代表建议进行收集并做好分类归档,提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参阅。二是将各项建议内容以专项交办单的形式分解到各承办单位,并对办理的时间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印发了《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几点要求》,规范答复格式,使各承办单位有规可循,有章可依四是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牵头负责,协办单位予以支持配合,提供相关情况五是对情况复杂,涉及单位较多、难以承办的,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办理。由于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大大增强了承办单位的责任心,减少了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使一些难以办理的案件得到及时落实,提高了办理效率。

(三)加强督导,认真答复。在建议办理期间,县政府办公室先后5次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调度和督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办理完毕。在答复收集过程中,实行送审制度,对答复内容和格式进行严格校对、审查,共有18件(次)进行

-5-

了重新修改。同时,对代表又提出新意见或与实际有出入的,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共有5件(次)进行了重新答复,不仅提高了代表满意率,也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创新观念,注重实效。随着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热情和水平的提高,建议内容也更加丰富,办理难度相对增加,这对我们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承办单位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办理工作新思路,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实效。一是突出重点,关注民生。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以点带面,自觉将代表建议的办理融入到解决关乎民生的社保、医保等问题中去,融入到解决情系民生的行路难、看病难等问题上来,在大力实施民生工程中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二是强化措施,推动工作。把办理工作与实施政府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作为推动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注重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三是搞好结合,转变作风。认真听取代表和群众提出的宝贵意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加快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经过县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通过对建议的办理,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回顾2010年的办理工作,办理质量和水平虽然较往年有了一定-6-

提高,但与形势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办理工作还存在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高、时间观念不够强、标准要求不够严、推进力度不够大等问题,已引起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将在以后的办理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是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同时也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注重实效,狠抓落实。结合建议的办理,注重从中分析和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举一反三,通过解决一个问题,促进一个方面的工作,扩大办理效果,推进我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7-

第二篇: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旗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在旗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们共提出建议119件,旗政

(二)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二、办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旗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旗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实把办理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对建议办理工作实行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门机构专人办理的“三级负责制”,建立了规范的建议登记、转办、审核、办复、跟踪督办、联系回访等工作机制,并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了全旗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综合考评内容。人代会后,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及对代表、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建议办理工作,确保建议办理质量。旗政府办公室认真研究每件建议,按照每个建议反映问题的管理权限,确定了具体的承办单位。对一些重要的涉及全局性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旗政府班子成员按分工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办理意见。建议转给各承办单位后,各单位领导认真研究建议问题,落实责任,保证了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十一届一次、二次人大代表建议数量多、涉及面广,其中有很多质量好、操作性强的建议,但也有一些建议因代表所处的工作环境局限或角度不同,存在操作性不够强、反映问题的处理权限超出我旗职权范围等问题。对此,旗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了建议的办理工作。

一是对应该解决并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积极研究和协调解决。例如: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玉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旗蒙医医院人员经费由差额转为全额的建议》。2008年,旗政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内政发〔2006〕101号)文件精神,已将蒙医医院由差额拨款单位转为全额拨款单位,各项财政补贴均全额拨付到位。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额尔登毕力格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林草矛盾的建议》。为尽快解决林草矛盾问题,我旗已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反映。并且从2006年开始,旗林业部门没有在有矛盾的地区安排封育和造林工程。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崔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巴雁镇一中没有公用经费造成教师代课费、宿舍人员工资不能发放问题的建议》。巴雁镇一中资金缺口问题2008年已经得到解决,代课费等相关费用已按时发放。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包艳芝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共卫生单位的办公经费及公共卫生的预算外收入返还比例问题的建议》。2007年单位预算标准三级机构公用经费人均500元,是由旗里统一制定的,考虑旗妇幼保健所、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单

位实际情况,2008年旗里将预算外收入已全额返还。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孟和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苇子坑嘎查河东沙化地带有关事宜的建议》。苇子坑嘎查沙带原为固定沙地,近几年有明显的活化趋势。为此,旗政府2008年投入220万元,共治理苇子坑嘎查沙地10000亩,现已治理完毕。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涂淑芝代表提出的《关于政府拨款更新电台设备的建

议》。2008年,旗广播电台进行了数字化改造,从上级部门申请到一部一千瓦调频广播发射机,旗政府投资54.68万元购进了制作、采编、播出等设备,并于2008年8月1日开播,丰富了牧区文化生活。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苏荷艳代表提出的《关于辉河上游截流问题的建议》。诺干湖蓄水工程修建在毛盖河中游,毛盖河流域面积全部在新左旗境内。我旗通过市水利局与新巴尔虎左旗水务局及水库建筑单位协商,现已责成新左旗水务局监督管理诺干湖水坝进行定期开闸放水,按设计要求保证下泄流量,尽量减少对下游辉河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雪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免收小额养路费的建议》。现我旗已免征完全从事农田和草场作业及装有专业打贮草和农机具设备的拖拉机养路费。对从事农田、草牧场作业又兼有行驶公路,进行相互租用,拉运饲草、运输生产物资的农牧民拖拉机,按地区不同,每台车每年收取2-3个月养路费,对从事专业运输的拖拉机,每年征收不低于6个月的养路费。巴乡地区公路沿线牧户,按规定每年每车应征3个月养路费,考虑到近几年牧区灾情严重,旗交通部门对上路车辆且主动缴费的车主,只征2个月养路费,对确有困难的车主,经乡政府或嘎查证明,其养路费也给予全部减免。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阿拉腾其木格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嘎查干部工资问题的建议》。2008年6月6日,旗委、旗政府组织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提高嘎查干部补贴标准问题,并形成了会议纪要。《纪要》规定,根据现行的嘎查干部补贴标准情况,结合我旗实际,同时参照我市其他旗市区嘎查干部补贴标准,将我旗嘎查干部补贴标准予以上调。调整后的嘎查干部补贴标准为,书记和嘎查达每月450元;其他人员每月320元,2008年7月1日已开始执行。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官布扎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牧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建议》。按照牧区低保分类施保的原则,过去我旗将牧区低保按三类发放:a类,每人每月70元;b类,每人每月50元;c类,每人每月30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从2008年7月1日起,我旗将牧区低保标准提高了10元,即:a类,每人每月80元;b类,每人每月60元;c类,每人每月40元。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托娅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的建议》。旗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加大了环保投入力度,2008年旗财政投入3298万元、企业投入1100万元资金实施了城镇、企业污水处理及草原沙化治理等项工程。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孟颂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海伊公路巴彦塔拉乡三道湾收费站制约巴乡经济发展,牧民群众要求免费的建议》。三道湾收费站是依据内政字〔2003〕225号文件设立的,收费期限暂定为23年。收取通行费及通行费标准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收费公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调整部分通贷收费公路收费标准和执行国家车型分类标准的通知》精神。因此,收取巴彦塔拉乡牧民生产生活用车费用是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但为减轻牧民负担,我旗积极与收费站协调,收费站原则上同意减免牧民生产生活用车费用,2008年已实施。

二是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积极采纳,列入规划,大力推进。例如: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海宝、乔玉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居民委员会、增加社区的建议》。根据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有关部门在进行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将对社区规模进行科学调整,进一步改善社区硬件条件。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南吉乐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新牧区建设投入,促进牧区发展的建议》。2008年旗委、政府顺利实施了总投资近2亿元的各类新牧区建设项目,主要用于通电、通水、道路、扶贫等方面,极大地改善了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今后我旗将逐年加大新牧区建设资金投入,多渠道增加牧民收入。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官布扎布代表提出的《关于收回伊敏苏木在辉腾地区土地受益权的建议》。林草矛盾是历史难题,为尽快、合理的解决林草矛盾问题,我旗已形成相关报告,上报自治区有关部门予以帮助协调解决。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王代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医保卡内费用不透明的建议》。旗医保局目前没有ic卡查询模块,正在与软件开发商研究解决这一问题。参保职工如果想了解医保卡月存多少,可持ic卡到旗医保局业务大厅办理读卡业务。伊敏、大雁地区的参保职工可到当地医保分局办理读卡业务,也可在本单位了解自己的工资情况,参照本人工资表到旗医保局进行咨询。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翟保军、涂淑芝、娜玛、呼格吉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xxx族大中专毕业生安排就业、公务员考录中适当安排xxx族考生岗位的建议》。根据《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机关行政岗位、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密岗位以外,都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公务员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我区在录用公务员时,蒙古族、达斡尔族、xxx族、鄂伦春族考生笔试成绩权重计算之前每科加2.5分。现我旗正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在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适当提高xxx族考生笔试加分比例,确定录用、招聘比例等。

三是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它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问题,都实事求是地向有关代表团和代表作出解释说明。例如: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铁林、白兰贵、娜仁其木格、赛音巴图、翟保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更正文革时期对公社、乡镇行政界线和草牧场的错误划分、建设和谐社会;吉登嘎查行政区域界线;锡尼河镇、辉苏木好力堡等嘎查边界问题的建议》。1990年,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旗全面开展了苏木、乡、镇勘界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中“行政区划应保持稳定”的要求,旗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全旗各苏木、乡、镇、矿区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决定》(鄂政发〔1993〕47号)中,基本维持了我旗1975年所确定的苏木、乡、镇之间的行政界线走向。因此,在旗政府没有下发新的调整行政界线文件的情况下,相邻双方应无条件执行鄂政发〔1993〕47号文件所确定的行政界线走向。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李恒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搬迁或撤销海伊公路特莫胡珠收费站的建议》。三道湾、特莫呼珠两个收费站属市公路工程局承建、经营和管理,不属于我旗管辖范围,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审批设立的,有政策依据、法律手续。收费标准也是自治区发改委、交通厅等部门批准的,所以没有依据降低收费标准、撤掉或搬迁收费站。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陆洪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建材居民出行难、建学校的建议》。关于修路问题。近年来,旗相关部门多次到该地区进行调研,由于该地区处在伊敏煤电公司煤矿挖采区范围内,不能修建道路。因此,伊敏河镇对通往建材委的山路采取铺垫沙石等方式进行修筑、维护,最大限度地保证群众通行。关于建小学问题。根据“村不办小学、乡不办中学”的办学原则,建材委不宜建小学。

(三)加强协调,跟踪督办,提高质量

旗政府办公室承担着旗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的转办、督办、协调、把关等工作。为了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建议问题的落实率,在认真转办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协调、督办和把关力度。

一是加大了在办理期间的督办、协调力度,通过积极主动的督促和协调,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效率,保证了所有建议按时办复,同时也促成了一些问题的解决二是加大了办复后的跟踪督办、再次反馈力度,使代表对相关建议的落实情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办复工作结束后,我们针对正在解决的,需要继续落实的15项建议进行了跟踪督办,促进了建议所反映问题的进一步落实。三是加强了审核把关力度,对各部门反馈的答复件进行了严格把关,保证了办理工作质量

(四)加强联系,扩大交流,创新工作

加强与代表们的联系沟通,创新办理工作的思路。近几年旗政府办公室十分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并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联系沟通的力度。一是在办理建议期间,针对反映问题不够具体、意图不够明确的建议,承办人员积极与相关代表联系,了解其真正意图,然后再研究办理二是积极开展办理后的回访工作,广泛与代表交流,征求意见,增进感情,确保代表反映的问题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存在问题和工作措施

十一届一次、二次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经过旗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已按时完成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旗人大和代表们的期望和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承办单位仍然存在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程度不够、办理的积极性不高,极个别地区、部门存在推诿、拖拉等现象。对此,今后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各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他们从执政为民、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建议办理工作,增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加强建议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对涉及全局性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进行跟踪督查,努力促进建议的落实解决;三是进一步加大审核把关力度,通过对每个建议答复的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与代表们的联系与沟通,通过电话联系、回访等方式,更广泛地征求代表意见

各位代表,十一届一次、二次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已经结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以更加认真严谨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提高建议问题的落实率,提高代表们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对目前需逐步解决的问题,我们将加大督办力度,尽快落实解决,对暂时由于政策、条件等限制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向上级反映、请示,争取得到妥善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上一页

[1]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四、关于现在干部工资扣交的项目较多问题

由财政部门从干部工资中代扣的各种款项,均是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政策执行的,对没有相关文件规定需财政扣交的项目,财政部门都一律拒绝办理。

联系单位及电话:xx县财政局办公室xxxxxxx联系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