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2月,我县召开了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两会期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提案。今天,我们召开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会,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真正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落实好、解决好。下面,我就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讲三方面意见。
一、去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去年市、县“两会”,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54件,政协委员提案76件。其中,市“两会”交由我县办理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件。这些建议、提案经过35个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全部按规定期限办理完毕,并向代表和委员逐一作了答复,较好地完成了承办任务。按时办结率和答复件规范率均达到100%,走访率达到98%以上,代表和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政府系统的承办工作得到了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的充分肯定,县工促局、文体局、民政局、交通局、建设局和电力公司受到了县政协的表彰,被命名为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回顾去年的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继续保持和发扬。
一是承办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多数承办单位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办理质量和时限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努力把建议、提案落到实处;一些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能够自觉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把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安排部署办理工作,亲自与代表、委员主动沟通并走访代表、委员,亲自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亲自审签答复件,有效提高了办理质量。
二是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了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每年县人大、县政协“两会”召开或是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都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特别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政府工作乃至各部门工作有极大促进作用。多解决实际问题,多为群众办一些实事、好事,这既是代表和委员的愿望,也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以来,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本着“求实、务实、落实”的原则,把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措施,把好每一个关口,抓住每一个环节,努力发掘建议和提案中的“含金量”,切实把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真正落到实处。如涉及我县道路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城市绿化环保、拆违拆迁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县政府针对这些建议和提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领有关部门现场调研,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各承办部门特别是城管局、教育局、交通局、文体局、建设局、民政局等承办大户,对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专人负责、专人办理、专人落实。通过对建议和提案的积极办理落实,切实解决了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使代表和委员的意愿在政府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三是通过办理工作中的相互沟通,形成了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沟通和联系不仅是办理建议和提案的基本形式,更重要的是通过和代表、委员沟通,能够反映出我们尊重代表和委员,主动接受监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诚意。去年以来,县政府要求每个承办部门必须和建议、提案的领衔代表委员进行联系,加强沟通,取得理解,赢得支持。各个承办单位采取电话、信函、走访、座谈等方式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交流,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使承办部门与代表和委员之间沟通了思想,加深了了解,促进了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好评。
总体看,去年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建议提案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办理质量还不够高。仍有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本来能够解决的问题,解决的还不够彻底;对正在办理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抓得不紧,进度迟缓。特别是一些承办任务较少的部门,反而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对办理工作领导不力,主要领导自始至终不知道建议提案的内容,具体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对办理工作敷衍应付,草率答复。二是办理程序还不够规范。有的承办单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不按规定时限要求提出转办意见,造成二次交办的延期。三是办理方式还比较单一。尤其是开门办理、面商办理开展得还不够。四是“自提自办”现象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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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其次,要强化督查督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县政府督查室要采取专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和通报督办等方式,加强对各承办单位督导,对办理工作成绩突出、代表和委员满意的部门及时表扬;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拖沓和敷衍塞责的部门通报批评。各承办单位负责人也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经常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联系、沟通和指导。该调研的要调研,该协调的要协调,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在督查督办过程中,不仅要对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还要对历年列入“b”类,即历年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和提案后续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各承办单位对此要进行“回头望”,对往年的建议和提案进行梳理,条件成熟的,一定要抓紧予以办理落实。
第三,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希望各单位按照交办时限要求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办结行文前,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一定要亲自审核,严格把关。对答复前不征询建议提案者意见,答非所提,不按统一规定的文书格式进行答复,以及不向每一位建议、提案者答复的,要退回承办单位重新进行答复,直到代表、委员满意为止。
按照省、市部署,今年是干部作风建设年。2月份以来,各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都做了干部作风的教育、转变,特别是工作抓落实,都有很好的措施和效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是对各单位政治觉悟的检验,也是对干部作风的检验。能不能深入实际,了解民情,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是对干部作风的直接检验。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对各单位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工作作风的综合体现。县政府希望各单位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得到认真、有效地办理,真正落实好,办理质量和成效要比去年有更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