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讲话

首先,我们对省政协赵家治副主席、省政协各位委员检查指导教育厅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欢迎和感谢。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下面,向检查组和省政府领导简要汇报我厅的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和主要做法

今年,教育厅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3件,其中主办15件,协办8件。主办件分别是:

1.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课改经费投入的提案;

2.关于强化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努力推进农村教育健康发展的提案;

3.关于高度重视教育公平与教育均衡的提案;

4.关于构建和谐吉林,对我省未成年人进行社会教育的提案;

5.关于从制度法规的角度规范在校学生课堂学习时间和作业量的提案;

6.关于在我国中小学学科建设中增加“国学”内容的提案;

7.关于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提案;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加快吉林省职教事业发展的提案;

9.关于加强吉林省职业教育的提案;

10.关于农村职业教育要抓紧抓实的提案;

11.关于吉林省职业教育走特色化道路的提案;

12.关于扶持农产品加工业职业教育的提案;

13.关于提高教师队伍道德修养的提案;

14.关于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提案;

15.关于加强体育教育,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的提案

上述15个主办件涉及内容广泛,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个教育领域。尤其是关于职业教育的提案比重大,15个主办件中,关于职业教育的就有5件,占三分之一。提案都很有质量,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这充分反映了省政协和各位委员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为了通过提案办理更有效推动全省教育工作,我们在以往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今年提案办理的特点,加大了工作力度,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完善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用机制保证委员提案的办理质量。加强和完善了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具体承办处室和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签收、报批、分办、催办、审核、答复等程序办理委员提案答复工作。二是认真学习研究提案内容,科学部署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着重强调主办处室负责制,协办处室的调度、配合,由主办处室负责牵头,主办处室和相关厅长为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4月12日,我厅召开了提案办理工作调度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专门制作下发了《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一览表》,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我们在工作中还特别注意发挥协办厅(局)的作用。需要增加协办厅(局)的,我们及时与政府议案处进行了沟通,得到了省政府议案处的大力支持。三是制定办理流程,严格办理时限,按时答复政协委员。将提案办理工作细化为征求意见、落实任务、初步完成书面答复、再次征求意见和正式书面答复等五个办理阶段。这些作法很受政协委员欢迎。许多委员在对教育厅工作予以肯定的同时也增进了对教育厅工作的了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具体答复情况

下面,按照委员提案的内容,分门别类,逐项逐件地向各位领导和委员汇报提案的答复内容和工作。

1.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方面

李丽娜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努力推进农村教育健康发展的提案》和邱安昌委员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教育公平与教育均衡的提案》,涉及的都是重点发展农村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两个提案客观反映了我省农村办学条件亟需改善、教育发展还不够均衡的现状,很有分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质,是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其核心是达到办学条件的标准化,使受教育者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教师等方面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条件,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20*年9月1日,全国人大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还明确提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表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农村基础教育,提高教育整体水平。根据委员提案,我省全力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全力保障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资金的投入。自20*年开始,我省正式启动了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将市、县农村中小学列入了调整和改造规划。20*年至20*年,全省共撤并中小学校36*所。撤并的学校基本上都是地处偏僻、规模小、条件差的薄弱学校。全省共投入布局调整资金8.3亿元,其中国家补助2.*亿元,省级专项资金0.92亿元,地方自筹投入资金5.32亿元。20*—20*年,全省共改造危房2*万平方米,共计投入资金14.7亿元,其中争取国家危房改造专项资金2.94亿元,省级安排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73亿元,地方自筹资金10.*亿元。20*年我省继续保证对这两项工程的投入资金,设立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资金2000万元,国家将补助我省5000万元;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今年投入1.08亿元维修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中央和省级各承担5400万元,维修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30万平方米。

二是保证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部分不减少。进一步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省和市州政府建立规范化转移支付制度,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增强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能力。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部分,统一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拨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于教育,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努力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教育经费投入不低于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并逐年有所增加。我省已取消教育拨款渠道上的“乡镇环节”。

三是实施远程教育工程。2002年开始,省级财政每年都设立信息教育专项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20*年,国家安排我省专项资金172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在全省1889所中小学校实施远程教育工程。20*年国家安排我省33*万元专项经费,省级配套1500万元,在近3000所学校建立了远程教育网点。20*年,国家投入1146万元,省级投入859万元,地方投入1433万元,建成教学光盘播放点840个,卫星教学收视点192个,计算机室192个。目前,正在实施第四期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涉及40个县(市),国家投资17*万元,省投资1100万元,地方筹资2500万元,预计今年年底,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覆盖面将达到100%。

四是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年,我省全部免除农村(含县镇、农垦、林场)义务教育阶段232万名中小学生学杂费,并提高农村公办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按照补助公用经费资金由中央和省、州、县(市)按比例分担,20*年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需投入资金8.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2亿元,我省各级政府承担3.4亿元。在我省承担的资金中,省级承担2.3亿元,市县区承担1.1亿元。在承担的经费保障资金中,中央和省级承担比例合计为87%,县(市、区)承担的份额仅占13%。延边州享受西部政策,经费由中央和省、州、县(市)分担,比例为80:12:

4.8:

3.2;其他地区经费由中央、省、县(市)分担,比例为60:24:16。所需经费均到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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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中小学学科增加“国学”内容方面

李丽英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我国中小学学科建设中增加“国学”内容的提案》,出发点是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对我们工作很有启发。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国学”的认识,尚存争议。作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我们要在国家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适时增加设置有关课程,积极渗透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精神,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注重学生文化人格的养成。

以上是我厅主办的15件委员提案的答复情况。我们认为,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是一个重要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在改进工作上见成效。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我们的办理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欢迎各位领导和各位委员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批评和指导,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