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职工代表联席会议代表管理办法
第一篇:
2.职工代表联席会议代表管理办法职工代表联席会议代表管理办法
(试行)
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代表的作用,保证联席会议质量,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职工诉求,根据《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的组成及产生程序
按照x局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职工代表联席会议代表按席位产生,由群众席位代表、职能部门席位代表和联席会议委员代表组成。
(一)群众代表席位代表,由x局机关各部门按照联席会议委员会确定的席位条件,在本部门内一般职工中通过民主推荐产生,报联席会议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并在全辖公示(时间为一周),无异议后为正式代表。
(二)职能部门席位代表,由其主要负责人担任,以便在联席会议上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落实议案,改进工作。若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必须征得联席会议委员会同意,方可委托本部门其他领导干部出席。
(三)联席会议委员会委员自然当选为联席会议代表,并履行联席会议召开的组织实施及保障服务职责。其中,两名群众代表委员在37名群众代表中产生,由联席会议委员会办公室提名,委员会主任同意,进入联席会议委员会工作。
二、代表的条件
x局职工代表联席会议代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原则性强;
(二)善于学习,思想解放,观念新颖,具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
(三)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四)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大多数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分析问题全面、理智,处理问题客观、公正。
三、代表的权利
(一)有按所代表的席位在职工中征集议案的权利;
(二)有在联席会议上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有对议案落实情况进行质询的权利。
四、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人民银行业务工作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五、代表的资格审查
职工代表联席会议议案组根据联席会议委员会授权,负责联席会议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审查的重点是:推荐是否民主;推荐的代表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推荐的代表人选是否符合席位
要求。
代表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联席会议议案组可根据授权取消或调整其代表资格:
(一)代表在任期内因工作岗位、职务变动及离退休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席位代表的;
(二)涉及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
(三)在行使代表权利、义务中,工作不主动、不积极、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
在每届任期内因上述原因所空缺的席位代表,依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由原席位所在部门推荐新的席位代表,经联席会议议案组审查、公示一周后,正式确认其代表资格。
六、代表的换届选举
x局职工代表联席会议代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换届前召开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委员会会议,对下一届职工代表联席会议代表换届工作进行部署。
第二篇:
1.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制度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xxx(以下简称xx局)民主管理工作进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营造民主、和谐、规范、高效的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按照《工会法》及其相关规定和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xx局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是新形势下基层x系统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探索,是职工参政议政、共谋发展大计、参与民主管理的一种新形式,是xx局党委密切联系群众的平台。对于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x系统职责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央行中心工作和解决广大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为主题,以调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为目标,促进xx局系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和共同进步。
第四条xx局职工代表联席会议遵循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一)坚持xx局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
(二)民主、和谐、公开、公平的原则;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求真务实的原则;
(四)遵循《工会法》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的原则。
第五条xx局职工代表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听取全行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会主任的联席会议工作报告;
(二)围绕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会主任的联席会议工作报告,结合上一年度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与会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开展深入讨论和研究,形成会议纪要;
(三)按照党委部署,就有关需要通过联席会议代表向职工通报或征求意见的事项进行安排和组织实施;
(四)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不断完善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推进民主管理进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促进民主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针对《xx局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委员会是职工代表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9名。主任由xx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工会主任担任,委员由办公室、会计财务科、调查统计科、宣传群工部、纪检监察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和2名职工代表组成。
第七条联席会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职工代表联席会议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宣传群工部,负责处理职工代表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主任由宣传群工部长兼任。
第八条联席会议委员会办公室设秘书组、议案组、会务组,工作人员由职工联席会议委员会指定人员组成。
秘书组的主要职责:承担联席会议秘书任务,完成会议召开需
要的文字材料,主要包括行领导的年度工作报告、联席会议工作报告以及会议召开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并对会议形成的决定事项以联席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
议案组的主要职责。完成“xxx职工代表联席会议议案征集表”的印发和议案的收集、归整上报工作;按照联席会议代表条件,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行使对相关职能部门承办议案的督办落实职责。
会务组的主要职责。根据联席会议委员会的要求,负责会议的会场布置,安排会议场地所需要的各项设备和设施,以及会议期间的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章席位与代表
第九条xx局职工代表联席会议代表席位的设置参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结合实际,本着“总量控制、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发挥作用好”的原则,充分考虑各个层面的职工意愿,共设正式代表席位60个,占职工总数20%以上。其中群众代表席位占到总席位60%以上,业务部门代表席位占总席位50%以上,女职工代表席位占总席位20%以上。
第十条联席会议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原则性强;
(二)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具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参与民主管理意识;
(三)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四)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能客观、准确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分析问题全面、理智,处理问题客观、公正。
第十一条联席会议正式代表席位由群众代表席位、职能部门代表席位和联席会议委员会委员代表席位三部分组成。
第十二条党委成员(除联席会议正、副主任外)及有关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邀请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三条xx局职工代表联席会议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按所代表的席位在职工中征集议案的权利;
(二)有在联席会议上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有对议案落实情况进行质询的权利。
第十四条xx局职工代表联席会议代表具有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x系统业务工作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议案
第十五条联席会议议案是广大职工意见和建议的集中反映,是保证联席会议质量的重要内容。广泛收集、归纳整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联席会议提交议案,是职工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管理、参政议政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各方面的尊重、鼓励、支持和保护。联席会议代表提交的议案具有严肃性,应得到如实反映
和认真处置。
第十六条联席会议代表提交的议案,坚持“一席一代表,一事一议案,代表按席位反映议案”的原则,做到案由充足,有理有据,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具体、明确。
联席会议代表所提交的议案应广泛全面,包含以下方面:
(一)xx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总、分行工作部署和要求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基层央行职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关心职工生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全面推进央行文化建设,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建设学习型组织,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加强xx局文明单位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九)其他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工作。
第十七条联席会议委员会办公室将整理、汇总后的议案形成议案报告,上报xx局党委(或行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责成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对有些涉及大部分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措施,提出解决的办法。议案的处置结果将责成行政办公室以会议纪要形式向全体职工通报,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利
益。
第四章联席会议议程
第十八条联席会议正式召开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召开联席会议预备会。
(一)需要向职工代表通报的重大事项必须事先说明的;
(二)联席会议制度发生变更时;
(三)联席会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召集预备会议的其他情况。第十九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行长作“年度工作报告”;
(二)分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作“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三)工会主任作“年度工会工作报告”;
(四)会议代表结合年度工作会议、业务工作会议精神和联席会议工作通报内容,就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民主管理效能,提高工作水平以及职工广泛关注的其他议题进行讨论;
(五)联席会议委员会主任进行会议总结。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一般放在xx局工作会议之后进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xx局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5-职工代表管理办法职工代表管理办法
(供各类单位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法赋予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权力的基本制度。职工代表是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实践者,负有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参与监督的重要职责。为了深化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使职工代表管理更具规范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工会组织是职代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对职工代表的管理,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第三条
职工代表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职代会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熟悉职代会的规范程序和各个重要工作环节,积极投身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之中。
第二章
职工代表的产生
第四条
职工代表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应当思想进步、工作积极、联系群众、有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第五条
职工代表的比例。本单位职工代表比例为。(注。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为1000至1500人的,职工代表
1原则上占职工总数的10%;超过1500人的,可以适当缩小比例,最低不少于5%;不足1000人的,可以适当增加比例。职工人数较少的,职工代表不得少于30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100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六条
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中应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代表,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第七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以班组、工段、车间、科室等为基本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须有选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参加选举,获得半数以上同意票方能当选。
第八条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根据需要,职代会可邀请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人数一般掌握在职工代表总数的1~5%左右。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应从非职工代表的党政工团领导干部、有关负责人和离退休职工中产生。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章
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提出意见、建议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
2活动;
(三)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
(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四)因参加职代会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报酬待遇。
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分行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