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接访制度(修正稿)
关于实行**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接访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拓宽我镇信访工作渠道,建立健全群众来访制度,创新工作方式,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的在群众中的作用,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变上访为经常性下访,创造幸福和谐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制定以下接访制度:
一、接访时间
每周日(特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二、接访点及工作人员安排
1、**居委接访点:由居委会安排1位专职工作人员跟踪落实,并安排1位党代表和1位人大代表轮值到点接访(注:每期应对接访人员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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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信访综治维稳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形成综合答复函报送党政办,由党政办按政府办公室的名义答复信访人。
5、接访点应做好每次接访活动代表的登记工作,每次活动给予代表50元补助。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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