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职责不仅仅是提案

人大代表的职责不仅是提议案

在我们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各级人民代表机关是最重要,最权威的机关,是产生和监督其他所有国家机关的机关,特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家监督权、选举权和对国家预算、决算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等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因此,我国的事情能否办好,政府能否依法行政,能否高效和清正廉洁地为人民服务,法院、检察院能否公正司法,能否切实地维护法治和保障人权,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我们各级人民代表机关,特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能否有效地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职权。而各级人大能否有效地行使职权,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人大代表的素质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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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大代表所有这些职责中,哪些职责是最重要的。有人认为人大代表最重要的职责是提议案和建议。许多人大代表在会前几个月就忙着起草议案和建议,会中则忙着找其他代表签名连署,将提交议案和建议的多少视为衡量人大代表“政绩”的最主要标准。这当然无可非议,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不应该是最重要的。从人大的性质和根本职能上讲,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其最重要的职权是立法、监督、选举和决定重大问题,那么,人大代表最重要的职责就应是与这些职权相适应的审议法案、预决算、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决定是否通过这些法案、预决算和报告;审查经自己选举、决定的国家公职人员是否称职、是否有失职、渎职情形;决定是否对他们提出询问或质询等。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的最重要职责是把人代会开好,形成合力,实现人大整体使命。如果每个代表都把主要注意力放在个人的议案、建议(特别是与人大职能关系并不密切的议案、建议)上,可能不利于人大整体职能的行使。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各级人大代表组成的。由此决定了人大代表的责任重于泰山,人大代表履职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决定着人民代表机关是否能有效实现其职能,直接决定着人民代表机关是否能有效代表人民实现人民的利益。

我国人大代表绝大多数不是专职的。虽然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也要履行代表职责和进行相关活动,如视察、执法检查,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等,但人大代表职责的最主要和最集中的履行还是在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要完成好人民的委托,最重要的是应通过人大会议期间高度负责任地履行选举、审议、提出询问、质询等职责、职权,制定出高质量的法律,把好国家用人关、用钱关,监督好一府两院依法、勤勉履职。只有这样,我们的人大代表才不会有负人民的重托,才不会有负人民代表的称号。也只有这样,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才能真正发挥,我国各级人大的肩负的使命才能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