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换届选举一些问题的请示

如何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人大换届选举,对于一个选民来说,只要掌握好自己庄严的一票就可以了,但是,对于组织者来说,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换届选举工作,就是应该认真研究的课题。本人就此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有八个方面:一是选民不是很积极。关心民主政治建设,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支持、参加选举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主流。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模糊认识,有的认为,搞市场经济,赚到钱是真的,搞生产是硬的,搞选举是软的,参不参加选举与自己关系不大;有的认为,选代表是村上的事,选乡长是上面的事,设法过好日子才是自己的事。因此,对换届选举持冷漠态度。

二是基层干部热情不高。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换届选举工作法律规定严,上面要求标准高,在实际工作中,选民群众难发动,工作担子重、压力大,出力不讨好,因而对换届选举工作持应付或观望态度。一些乡镇领导干部中存在着“一年看,二年干,三年等着变”的错误思想,关心人事变动多,考虑个人升迁去留多,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

三是人口流动越来越大。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人户分离情况复杂,选民登记工作难度加大。一方面是本地劳动力流向外省市打工,这些人分布面广,流动性大。另一方面是外省人员婚嫁到本地。这些情况给选民登记工作带来不少困难,造成漏登、重登的现象。四是代表名额不好分配。由于代表名额有限,选区难划分,代表名额难分配,代表结构难掌握。受代表名额限制,选区划分较过去要大一些,;农村出现两、三个村联片划一个选区的情况,这就容易出现两个问题:一个是“大吃小”,大村的人易于当选;再一个是妇女代表候选人难以当选。

五是竞争日趋激烈。争当人大代表、竞选乡镇政府领导的人员明显增加。在近几年的选举、补选中,个体业主、经济效益较好的私营企业厂长、经理等,争当人大代表和竞选乡镇政府领导人员的情况较普遍。究其原因,一方面,这些人在经济建设方面是当地的头面人物,当了致富的带头人,民主政治意识也随之加强;另一方面,一些人认为,当了人大代表对自己搞经济活动有好处,会带来效益。因此,其中一些人找路子、拉关系、请吃送礼拉选票。

六是有些选举环节衔接不紧。有些地方党委推荐候选人工作滞后,影响换届选举工作按计划进行。推荐候选人的工作滞后,往往会带来两个问题:第一个是党委经过考核推荐的候选人,虽然是较优秀的干部,但由于候选人到位晚,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其缺乏了解,党委的意图难以通过法定程序得到体现;第二个是因人事方案定不下来,使已经确定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不能按期召开,显得工作既被动,又不严肃。

七是违规操作时有发生。现在村里开会都很难,没有会场,村民也难集中。有的组织选举的工作人员利用部分选民的厌选情绪,工作中图省事、走捷径,导致违法现象发生。如在投票选举代表时,不把选票发到选民手中,而是由一两个人填写一个村、一个单位、一个学校的全部选票。随着流动票箱的增多,有的工作人员怕麻烦,不是走家串户为年老体弱有病的选民提供方便,而是自己代写选票凑数。在乡镇人代会的选举中,也存在着违法的现象。《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乡镇在大会选举办法中明确规定乡镇长的选举采取等额选举,这是明显违法的。有的乡镇为了等额选举,反复做工作不让代表另提乡(镇)长候选人,或不给代表留联名提候选人的时间;已经提名的,或做工作让代表撤回提名,或做工作让被提候选人不接受提名。

八是人代会会议安排不规范。从时间上看,有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只安排一天时间。从大会议程看,有的安排听取审议四个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预算的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选举事项,有的只安排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选举事项。政府工作报告应当由政府领导人员来作,实际上有些乡镇的人代会上往往出现无合法人作政府工作报告的情况。主要是乡镇干部届中调整频繁,在原选举单位任满一届的乡镇干部很少。

针对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今后应在这些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注意解决以下问题:

一、把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确定一名分管书记用主要精力考虑此项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二是要支持人大工作,及早批转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换届选举的意见;三是要把考察领导班子人选的工作做在前面,使拟任对象在选举前到位工作一段时间,让人民群众对其有个了解过程,选举后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要轻易变动;四是要依法办事,防止发生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五是对乡镇换届中的违法问题,要支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从人大角度来讲,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取得党委的支持,关键是提出的意见要于法有据,客观准确。这就要求在人大工作的同志要熟悉有关法律规定,正确把握其内涵;熟悉有关政策文件,吃透其精神;熟悉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可行的意见。只有这样,才易于与党委达成共识,得到党委的支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要立即着手进行人大代表资源和民意调查,拿出初步意见。既要防止出现“包办内定”的现象,又要克服撒手不管的“大民主”倾向;既要搞好组织推荐,又要充分发扬民主,选举出人民群众信任、满意的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换届选举中的宣传教育工作,既要有声势,更要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要围绕换届选举工作各阶段的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在选民登记阶段,重点宣传选民的条件和登记方法等;在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重点宣传公民如何行使提名权,如何把握代表素质等;在投票选举阶段,重点宣传选民如何投票、如何委托投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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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搞好差额选举,要在指导思想上处理好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关系。组织提名和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法律地位平等,要一视同仁,凡是组织提名和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都应当将全部候选人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交代表酝酿讨论,如果组织提名和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最高差额数,就必须进行预选,按照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差额选举。要做好引导代表的联名工作,既要贯彻党委的意图,还不能设框子、定调子、搞指令,把党委意图和尊重代表意志结合得恰到好

处。党委提名也可以突破应选名额,这样既能充分发扬民主,又有利于贯彻党的意图,保证党委提名的人选大多数当选。

人大换届选举是大事,在工作当中要克服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问题要做全,做好,做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厉打击选举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县、乡两级人大选举工作的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