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调研文章(关于中源耕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调查与思考
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是“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民心工程,为此,本人就我县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进行了一些调查,并对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提出了几点思考意见,不对之处,请指正。
一、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和问题
1992年,民政部印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标志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开始实施。按照上级规定,我县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也于1993年1月起施行。我县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刚启动时是由民政部门设立相应的机构运作,设有会计、出纳岗位,基金独立核算。至2008年民政局的此项职能整体移交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经办机构。
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解决了部分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和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与发展需求相差甚远,还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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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小,覆盖面窄。
政府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应该是为老年人提供一个“保护伞”,使其老有所养,但是,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所覆盖的人数非常少,未能真正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我县从1993年开始推行农村养老保险,至2008年底有6163人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只占我县农业人口9.8万人的
6.5%。
2、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参保率低、待遇水平低,虽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但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加之没有统筹金支持等因素,造成了现在符合享受待遇人员领取金额太少,达不到“养老”的目的,至2008年底有301人领取养老保险金,领取标准人均7.93元/月,最高的93.94元/月,最低的1.08元/月,这种状况削弱了社会保障对劳动者的生活保障作用。
3、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单一,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主要采取储蓄积累模式,但范围极小。由于无统筹金支持,又没有其它补助收入,使农保基金总量不足,抗风险能力不强。从整体看,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无法承担农村老龄化高峰到来的冲击。由于
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等机制,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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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5)合理待遇享受。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开始享受,享受标准可根据个人账户积累额,制定科学合理的个人账户计发系数,按月或按季发放;个人账户余额不敷使用的,由统筹基金支付。要加大财政和集体(单位)投入,
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待遇调整储备金,根据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金水平。
(6)筹措基金运营。基金暂以县为单位独立运作,由社保经办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要为参保农民建立个人账户,将个人自己缴费和部分集体补助以及历年利息积累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个人账户管理应保持充分的弹性,要灵活处理好“参保人身份、缴费方式、携带转账、中止和恢复、税收减免”等信息,以适应农民在各类经济活动情况下的缴费方式;还要积极探索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途径,按国家有关基金运营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进行市场化运作,依法建立委托人、托管人、投资人制度;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