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协自主创新能力的思考与建议
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不断前进的不竭动力,也是政协工作不断前进的不竭动力。近年来,我区政协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的要求,坚持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观念激活政协工作,在加强委员学习、改变例会形式、开展调研视察、组织委员活动、办理委员提案及自身建设等方面大胆创新,收到了较好的效
果。政协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的同时,也促进了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但是,如何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区委对政协的工作的领导;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制度,逐步将一些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实效;[文章-帮您找文章]如何进一步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交流,发挥党派、界别作用;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委员的主体作用以及加强政协机关的自身建设等,都是做好新形势下我区政协工作必须回答的问题。近期,政协办公室和区委党校课题组成员,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和《政协章程》,参考了大量文献和兄弟市、区、县的做法,进一步认识到增强政协工作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性,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强政协工作创新能力是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必须随着情况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政协工作也不例外。中共中央《意见》中的许多新的提法,正是自人民政协成立以来的各地政协实践经验的归纳和总结。只有不断增强政协工作的创新能力,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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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我区政协工作创新的具体实践
政协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源于创新。我区政协领导形成共识。只有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政协事业才能适应新形势;只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政协事业才能实现新发展。近几年,我区政协紧紧抓住“十运会”、“绿博会”等工作节点,围绕加快新区发展,促进繁荣和谐的总体目标,在推进政协工作“三化”建设中,努力实践“三个创新”。
1、政治协商形式有所创新。自九届政协成立以来,我区政协紧紧围绕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在履行政协三项职能中,大胆探索和创新政治协商的形式。一是创新全委会协商议政的形式。在九届一次、二次、三次、四次全会上,委员们围绕“一府两院”的报告,针对全区建设与发展的主要目标,积极在会上建言献策,仅在今年第四次全会期间,就收集整理委员提出的建议23条,其中有16条建设性的建议被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采纳。二是创新主席会议、常委会议重点协商的形式。每次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凡是涉及到全区重要工作目标的,都邀请区政府分管区长到会,认真听取情况通报并组织协商讨论。在视察中,还邀请有关专委会的委员参加,充分发挥委员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