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信访工作交流材料

不断强化信访工作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信访是人民群众反映心声的重要形式,是党和国家机关了解民意,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提高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的有效发挥,通过人大信访渠道反映“一府两院”违法行政和司法不公的案件趋上升之势。人民群众到人大把他们对“一府两院”的意见、批评和建议,把自身遭受的不法行为侵害进行倾诉,是他们对人大寄予了重望和信任。为了维护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望和根本利益,我县人大常委会把信访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取得了一定成效,信访总量从越办越多到逐步减少,信访工作呈现出“一降一升”的态势,即群体性、集体反映国家机关侵权或处理问题不公的上访案不多,趋于下降;咨询性、询问是非曲直和法律救济途径,或请求监督“一府两院”解决某些个性问题的上访案不少,趋于上升。人大的信访工作,进一步改善了我县的法制环境,促进了全县的社会和谐。我们的具体做法和体会是:

一、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力量

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的。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职责,这种职责不仅表明人大常委会对人民群众具有法定的服务义务,也表明人大常委会与人民群众有着密不可分的血肉联系。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意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放在手上,常抓不懈,从而使信访工作不断得到规范和加强。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是落实组织,健全机构,强化信访职能。过去我县人大常委会没有信访机构,人民群众的来访来信是靠常委会主要领导进行接访和处理,这样,信访工作不仅杂乱无序,而且有时还会影响常委会某项工作的部署。为改进信访工作,1993年,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办公室设立信访接待室,专门负责受理对“一府两院”国家机关进行申诉的信访案件,初步形成“来访有人管,来信有人办”的信访工作格局。为了进一步突出信访职能,20*年我县人大常委会又将信访接待室设在法工委,使人大信访工作由事务性转向监督性,强化了人大信访的法律性和强制性。二是落实人员,提高素质,加强信访力量。1993年我县人大信访接待室由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工作,20*年我们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职务高配,确定由法工委副主任主管信访工作,进一步充实信访工作力量。与此同时,我县人大常委会还十分重视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为信访工作人员征订《人民代表报》、《民主与法制》以及法律法规等书刊,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才干。现在,我县人大信访工作已实现了“三专”,即有专门工作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有专门责任主管。三是落实法律,完善制度,规范信访程序。《宪法》、《组织法》、《信访法》、《信访条例》是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为把这些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自1997年开始,我县人大常委会就注重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先后对信访工作制度进行了三次修订,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信访案件的处理程序、信访效果的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统一受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凡是到人大常委会信访的案件,都由信访室统一受理。属一般性问题由信访接待人员或主管的法工委副主任直接处理;如涉及到对口的委员会需要分管领导出面解决的,按信访归类,介绍到对口委员会处理;对重大的或上级交办的案件,由法工委上报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办法。并规定,每周星期二为主任接待日,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直接接待信访人。为强化人大信访案件办理的时效性,20*年我县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发出通知,对各类信访案的办理时效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办法。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没有一件信访案得不到处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交办有结果。

二、改进作风,形成合力,加强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

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增强与他们血肉感情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处理信访案件上,改变作风,务求创新,发挥人大法定职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抓案件,扎扎实实求落实。

(一)热情迎访。人大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需要得到权力救济时,人大及其常委会理应为他们提供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几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始终保持不推不拖,满腔热情,做到热心接、耐心听、细心记、用心办。对来信或来访反映“一府两院”违法行政和司法不公的案件、信访工作人员就即时进行登记,转交有关机关限时办理,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对来访人员不理解“一府两院”工作的,我们就向他们讲法释理,消除他们的疑虑和不满情绪。如我县在修建街心广场时,一些人不理解这一举措到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上访,致使工程不能迅速展开,对此,我们一方面耐心向信访人员解释这一工程是提高我县城市品位,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是经过专家论证和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劝解他们息诉罢访;另一方面建议政府加快工程进度,使这项民心工程效益尽快显现,惠及全县人民。当这项工程完成一半时,当时的信访人员又来人大常委会上访,认为这项工程符合民心民意,要求督促政府将这项工作做好、做快,并说:“要不是人大的同志耐心解释,我们差点就这件事上访省、市、中央”。在信访工作中,我们还十分注意与信访人员的感情沟通。原信访工作人员***同志右腿残疾,但他每日都拄着拐杖坚守岗位,还经常牺牲节假日接待来访人员,许多路途遥远,老弱病残的人接受过他经济帮助,许多上访人还成了他的朋友。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二)机制上约束,督促办案单位认真办理。几年来,我们还十分注重人大常委会的机制约束功能,提高人大信访案的办理效果。一是推行“一府两院”进行承诺公示和人大进行监督活动,要求承诺单位除对工作范围、内容进行公示外,还要对信访案件的办理进行承诺公示二是重视各种监督的结合,支持检察、监察、舆论、社会监督形成合力,促进信访案件顺利解决。如***养父母虐待、遗弃上访案曾一度成为我县的焦点,引起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我县人大常委会接访后,就积极支持社会团体、群众进行监督,于是县妇联、县电视台、县市省三级报刊、县法律援助中心等都以各自不同的监督形式参与监督。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养父母收买多人为其作伪证,又在长治、太原等地高薪聘请律师为其辩护,企图在司法程序上动用手脚,逃避法律制裁。这些行为均引起了社会公愤,在法院两次开庭中,那些上庭作伪证者都被旁听的群众当场予以驳斥和揭露。作伪者终不能在各种监督下得逞。之后,公安机关对作伪证者进行立案侦察,县法院对***养父史新年采取强制措施予以逮捕。最后,***不得不在事实面前低头认罪,接受法律制裁,对***承担一定的经济义务。至此,在人大常委会支持下,社会各种监督力量协调配合,一件曾经轰动全省、全市、全县的信访案终于得到了公正解决。三是主动取得上级人大的支持。2005年3月,我县部分糖尿病患者到县人大常委会反映长治市南洋平价大药房骗售伪劣保健品“苦乐康”,他们服用后,身体有明确不良反映,我县人大常委会对这一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的信访案迅速作出反应,以**发(2005)4号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常委会主任亲自作了批示,8月2日,市人大教科委牵头率市卫生局、市****大药房相关人员来到我县与常委会有关人员和部分糖尿病患者进行座谈,听取意见,最后,市卫生局和****大药房先后对受害者郑重道歉,承诺无条件退货,给受害者一个妥善解决办法。此事在我县人大常委会的努力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与支持下,我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三)实质性监督,追究有关单位与人员责任。进行责任追究是促进信访案件有效解决的办法之一。实践中,我们一方面是对不落实的单位与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对信访案件中涉及违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20*年,县公安局***等三名干警,在办理一起损毁农民配种玉米案中,对犯罪嫌疑人采用背拷、过电等手段,进行刑询逼供,对犯罪嫌疑人造成了一定的身心损害,接到这一信访案,县人大当即责成检察机关查办,后经法院审判,***被判处缓刑,其他两名干警也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原土地局用***科长***,在执法过程中违规收费,针对这一信访案,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当事人单位进行处理,但土地局并未引起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则动用法律手段,责成检察机关立案侦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不仅受到经济赔偿处罚,本人也被调离工作岗位。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来自人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为着人民。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信访工作当作联系人民的桥梁,为民办事的窗口,促进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这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我们一定要向兄弟县(市)多学习,多探索,与时俱进,在信访工作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