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绥化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只有三年时间,各项工作还在实践中探索,但为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加大对地方国家审判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力度,加快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在××年月,精心组织了对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代表评议。此次评议工作共历时半年多时间,得到了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重视、关注、支持和配合。从总体上看,评议是成功的,效果是显著的。现将此次评议工作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以汇报。

一、评议工作的基本做法

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评议工作,不仅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而且也是组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开展活动的一种好方法。但代表评议情况复杂,难度很大,我们市人大常委会在此次评议中充分发挥了作用,做到了精心准备、细心指导,保证了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

⒈精心准备广泛发动。准备发动工作直接关系到评议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和达到目的。在准备阶段,我们主要做了四件事:

一是建立机构组织评议队伍。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了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人大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下设了组织、材料综合、评议视察和后勤四个组。从市检察院、司法局、市直机关工委、政法委等部门抽调了精干人员与部分内司委委员、内司委专家组成员一起组成了评议队伍,从而为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人员保证。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为使评议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稳妥进行,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工作的对象和内容,评议工作的时间、方法和步骤,评议工作的责任和要求。根据评议方案整体安排,评议工作分为准备动员、组织调查、述职评议和实施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在评议之前,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还与被评议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了联系和沟通,取得了他们的认可和支持;同时,被评议单位也根据总体方案的要求,分别制定了接受人民代表评议工作的方案和自评、自查、自纠的工作计划。

三是广泛宣传,全面发动。首先我们市人大常委会向名市人大代表下发了确定评议对象征求意见卡,广泛征求意见。让代表们都了解评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及实施的步骤和目的,知道如何尽职尽责地参加评议。其次发动代表在人民群众中广泛进行宣传,利用各种媒体进行了报道,宣传评议工作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使评议工作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广泛的发动了群众提意见、找问题,争取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在评议工作开展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和参加评议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的学习,以及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通过这次学习,使代表们和参加评议的工作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了评议工作的法律依据,以及评议工作的方法和目的,从而充分调动了各级人大代表参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中院按照评议组的要求,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刑法、民法、刑诉法和民诉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且进行自查、自纠,提高了全体干警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对评议工作的认识。

⒉深入调查多层次征求意见。评议工作开始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都召开了所联系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部门对市中院的意见。对党群机关和其它一些社团组织,也专门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常委会领导和评议工作人员还组成若干个小组,分别深入到全市十个县(市)区,征求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基层法院和法院工作联系比较多的有关部门意见。在整个评议过程中,评议组共访谈市中院一般干警、中层干部、班子成员共人次,调阅案卷多卷,研讨案件轮次,深入县(市)区人大、法院次。评议工作组还在市中院组织召开了职工大会,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了民意测评,使征求到的意见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⒊认真述职严格评议。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做出了一份比较符合实际,得到市中院认可的评议视察综合报告,并召开了评议大会,先由市中院报告工作,四名正副院长认真进行述职报告,然后人大代表发言,向市中院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的评议工作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下,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在评议中,代表们都能放下情面,敢于直言,既讲成绩,又讲问题。人大评议工作组在人大代表和群众提出的起案件中筛选出了起案件,交市中院重新复查处理,现已办结。正如有些被评人员在表态时所说:“通过评议,我们的思想触动很大。既看到代表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又看到他们出于公心,客观公正地讲问题,真正讲到点子上,击中要害处,我们听了心服口服。”在评议中,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在充分肯定了市中院近两年来的工作成绩,又认真地在领导班子建设、干警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等方面提出了问题。市人大还召开了常委会,专门听取、审议了市中院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法职人员的述职报告,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班子成员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不满意率。法职人员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不满意率。

⒋注重实效狠抓整改。评议的目的是为了推动被评议单位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评议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代表们在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如果得不到整改落实,评议工作则会虎头蛇尾,挫伤代表们的积极性。因此,在面对面评议之后,我们狠抓了督促整改工作,针对人大代表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市中院在四个方面做出了整改,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一是干警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在这次评议过程中,评议组和市中院把加强干警思想教育摆在首位,针对干警队伍中存在的特权思想、衙门作风、纪律松弛、形象不佳、行为不端等思想作风问题,组织机关干警认真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大精神,开展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形象教育、典型教育,开展了“双评”等活动,集中进行了一次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在这次评议,评议出了袁克辉、冯艳文两名优秀法官和安怀、霍洪毅刚两名比较出色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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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地方各级人大评议工作的实践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正在酝酿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草案)》也对评议工作做出了法理界定。实践证明,人大评议不仅拓宽了人大监督的渠道,而且加大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树立了人大的公信力与权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继续对评议这种监督形式进行有益探索和实践,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实效。我们通过这次评议工作对代表评议进行了一些思考。

⒈奋发有为而不消极无为。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评议工作由“热”趋“冷”。尽管个中缘由颇多,但不难发现,对这种监督手段的作用有疑虑而不想评、怕得罪人而不敢评、而对新的情况茫然无措而不会评等消极无为的思想影响,是导致评议工作停滞不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作用的期望值在增大,对评议这种“柔中有刚”的监督方式的认同感在增强。因此,任何消极无为的思想都必须坚决克服,代之以奋发有为的观念,把评议工作搞得更好更扎实。不仅要有奋发有为之志,不辱使命,知难而进;而且还要有奋发有为之行,积极进行,贵在实践。

⒉顾全大局而不盲目随意。人大依法监督是国家体制而不是个人行为。那种随意确定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的做法,容易使评议陷入盲目性而导致“变味”,损害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必须坚决防止。应当在探索和实践中逐步建立和完善评议启动机制,围绕本地区发展的新阶段、新变化,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议的对象、评议的重点。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在党委的领导下统一行动。要关注本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善于正确把握和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在政治经济发展变化的大趋势、大背景下思考和筹划评议工作。求真务实而不急功近利。提高评议实效一定要脚踏实地、求真务实。评议,无论是出思路、拟方案,还是组织对方案的论证与实施,哪一个环节都需要认真的调查和缜密的思考,惟有科学务实的态度才行。要相信和依靠群众。基层群众新的需求、生产生活中遇到普遍性的问题以及对“一府两院”的评价等,不仅应当成为评议工作的决策依据,而且应当成为“评”和“议”的重要信息。要客观实在地反映被评议单位的情况。评议一个部门的工作,不能只听汇报中说了些什么,更要看工作做到了什么程度,还要看究竟做得怎么样。同时,要跟踪督促被评议单位解决评议发现的问题。总之,工作要往实里做,重心要往基层移,结论要下在调研和分析之后。只有这样,评议才能有的放矢,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