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和委员行使审议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审议,是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代会或常委会期间,审查、评议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是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管理国家事务、监督本级国家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职权。应该说,审议权是代表行使监督权力的一项重要职权。从笔者近几年的观察来看,目前代表和委员审议普遍存在以下三种现象:

一是“角色错位”。有的代表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说成是“学习政府工作报告”,这是严重的“角色错位”。应该说,不管是哪一位人大代表,也不管这位代表是干部还是群众,一开人代会,你就是人民的权力行使者,你的职责和业务就是代表人民审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大代表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言人,是主人;“一府两院”是人民意志的受托者,是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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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金口难开”。人代会、常委会上,经常有代表整个会议期间都不发言,或者简单附和别人同意还是不同意。这样的“金口难开”,势必影响常委会审议质量,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要解决以上三种现象,笔者以为,首先要让代表了解全局,对政府全面履职情况和提出的工作目标全面了解。对此,要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视察、检查、调查,以利代表了解情况。地方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要定期向代表、委员寄送有关资料、文件。其次建立健全工作规则,以制度的形式让代表和委员畅所欲言,《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和委员审议期间发言,不受法律追究。要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定期表彰积极履职的代表,典型引路,提高代表审议发言的积极性。第三要鼓励代表和代表小组深入开展各项调研,了解社情民意,确保会上有话说、说的准。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代表活动室,搭建代表互动平台,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