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关于全区都市农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
按照区政协2018年度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区政协专门成立了由一名政协副主席任组长,区政协相关委室和区农业局的有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就全区都市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张店区现有农业人口14.04万人,耕地面积8.1万亩,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286万元。2018年,为加快提升全区农业发展整体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区委区政府立足区情,确定了“调整农业结构,优化农村环境,富裕农民生活,服务城市需要”的现代农业发展思路,着力推进都市农业发展。成立了由政府牵头、部门组成的加快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股份合作制的指导意见》,对加快发展中心城区都市农业做出了全面部署。目前,我区都市农业发展初具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开始显现。
1、科学规划,合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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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我区都市农业园区发展特色鲜明,农业结构调整进展顺利,生态绿化修复初见成效,都市型现代农业框架初步形成。目前,沣水镇、中埠镇、傅家镇、杏园街道累计种植核桃8000余亩;初步完成大规模沿路、沿河绿化,种植园林绿化苗木9000余亩;黑铁山区域生态修复规划面积2230亩,已完成苗木种植1200亩;实现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96万亩,发展种植专业合作社8家。以建设各具特色的都市农业园区15个,总规划面积8000余亩,计划投资近9亿元,已完成投资2.8亿元,同时,注重引导园区积极与科研院所联系,引入先进的科技项目,种植适合本地的特色农产品,带动都市农业向名、特、优方向发展。
3、政策引导,全力扶持
区政府从财政上不断增加对都市农业发展的投入,制定了一系列的都市农业补助、奖励政策。按照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规划建设的单位,区财政按照当年实际投资额的5-10%予以补助;对按照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要求实现长期结构调整的,按照其调整面积,区财政按每年300元/亩的标准连续补助三年,当年提供300-500元/亩的苗木补助;对实现长期结构调整的镇,区财政按照每调整1000亩奖励2万元标准予以奖励。对都市农业园区建设配套设施所需的用地指标,优先予以安排。目前,全区已兑现各类苗木补助款490.31万元;对5个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发放奖励资金45万元。同时,积极协助解决都市农业园区用地问题,已落实新增指标和挂钩指标1654.2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