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经验做法

文章标题: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经验做法

深化工作监督

__县人大常委会

对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是我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了十多年的重要的监督方式。本届常委会在继续坚持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使这一监督方式更趋完善和规范,把对人的监督、工作的监督和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更加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在对县水务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4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的述职评议中做到了四个结合,即与评班子结合、与财务审计结合、与评整体工作结合、与法律知识测试结合,达到了四个增强和一个推动,即增强了述职者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法律意识和班子的凝聚力,推动了本系统的工作,被评单位通过述职和评议,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都出现新的气象,社会反响良好。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民主确定述评对象,监督工作切近民意

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部门确定为述职评议的对象是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因此,从20xx年开始,在年初制定常委会工作要点之前,办公室都提前向县直各部门、驻灵各单位、各乡镇和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发民主确定述职评议对象征求意见函,并主动征求县委、政府领导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由主任会议根据民意初步确定述职评议对象,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这一民主确定述职评议对象的方式既体现了民意,又使被评者不好推辞,只能积极配合。一位被确定为述职评议对象的部门负责人曾说:“我被人大常委会列为述职评议的对象,表明社会各界对我本人和部门的工作十分关注,只能认真对待,不可敷衍应付,必须按照评议要求把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好”。

二、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县人大常委会对述职评议工作高度重视,每次述职评议都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调查考核和财务审计两个工作小组,邀请县委组织部、纪检委、审计局等部门参与。述职评议工作一开始,领导小组就在县电视台对述职评议对象进行公示,向相关单位印发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述职者本人及其领导班子和部门的意见建议;在述职者所在的单位召开有全体职工、离退休人员、本系统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县委、人大领导作动员讲话,引导大家打消思想顾虑,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同时,还安排述职评议对象当会作表态发言,促其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述职评议各个环节的工作。今年开展的县交通局局长的述职评议,社会各界人士十分关注,参与热情很高,有150多人先后以送交书面材料、打电话、上门口头反映问题等多种形式,共提出意见建议10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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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始终把整改作为述职评议工作的最终目的,并贯穿于述职评议工作全过程,重点抓了三个环节:一是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即知即改。在调查研究阶段,常委会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述职者,要求其即知即改。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在评议大会之前整改结束。在对县民政局长述职评议时,调查组反馈有“挤占专项经费”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即时拿出了整改方案,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及时填补了被挤占的专项经费缺口;针对“未按规定缴存职工住房补贴”的问题,局里及时对机关全体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住房补贴和资金缴存情况进行清理清查,补交拖欠职工住房补贴款1.26万元。二是帮助制定整改方案,需创造条件整改的问题限时整改。述职评议大会之后,常委会办公室及时将会议评议意见进行整理,以正式文件下发述职者所在单位,要求其依据评议意见,组织领导班子认真讨论和研究整改意见,结合个人和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述职评议领导小组审查。对于一些难点问题和需要较长时间的努力才能整改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安排两个多月时间集中整改。在20xx年对县水务局局长开展述职评议中,针对会议提出的“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步子不快”等问题,县水务局以搞活经营权,下放建设权,推行水利经营市场化为目标,对全县的小型水利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共拍卖小型水利工程32处,研究制定了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落实了相关措施,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使用工作从此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20xx年在对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述职评议中,针对会议提出的“加大对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引导,引导务工人员有序输出,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的评议意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健全服务网络,在9月份一次向新疆输送拾棉工500多人,在外出务工人员中有组织输出近三分之一,比往年有明显增加。三是整改情况向常委会会议汇报,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述职评议会议之后,常委会要求述职者限期整改,向下次常委会会议汇报整改情况,组成人员进行审议表决。整改情况报告未能通过的,述职者当会做出检查,责成继续整改,再次听取汇报,直至常委会满意为止。

总之,经过多年的述职评议工作实践,我们在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上不断进行了探索创新,使这一监督方式逐步规范,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是用新时期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要求来衡量,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对这一监督形式研究总结不够,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尚未系统总结整理,更没有以经验的形式固定下来;受工作力量所限,每年只对一个部门负责人开展述职评议,被评面还比较窄;个别部门被评后有松一口气的现象,整改力度、速度还有不够到位的地方,影响了述职评议工作的整体效果。今后,我们要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积极学习借鉴各地人大工作的经验,不断充实内容,改进方式,完善程序,健全制度,使这一监督方式更加适应我县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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