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地方人大要切实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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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这一本质和核心除要求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外,还对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提出了要求。即,要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作用能否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人大能否真正反映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因此,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人大在履职中,凡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都要广泛听取各方面反映、尤其是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努力使人大的各项工作顺应民心、贴近民生、符合民益。

三是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按照中央9号文件的要求,不断推进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保证了人大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促进了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把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作为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规定的立法制度,保证制定的法律法规符合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制度,保证监督的实效性;健全和完善会议议事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具体工作制度,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工作向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优化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逐步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比例,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