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经验汇报材料

贯彻监督法,用好监督权是《监督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责。本届常委会正确把握当前形势和人大工作实际,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以追求监督效果为最高目标,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规范监督行为,人大工作朝着“依法、严谨、规范”方向不断迈进。我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完善制度,规范监督程序

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本章,是实现常委会决策民主化、监督制度化、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也是推动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加大监督力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从实际出发,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围绕“两个重点”搞好制度建设。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制度。我们重点研究和对比原有常委会工作制度的适用性和实效性以及需要新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历届制定的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查,委托各工委起草、修正和完善,把原有的25项制度合并为14项,并新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二是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我们从三个方面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学习制度;二是岗位制度;三是管理办法。通过修改和制定人大及其常委会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运行机制,促进了常委会职能工作的有效发挥,不断提高了人大机关服务水平,保证了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努力实现行事有章可循,审议有据可依,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

二、直面问题,精选监督议题

针对过去议题选择过多、过泛的实际,我们坚持在监督议题的选择上不搞“贪大求洋”,面面俱到,在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议题选择力求“少而精”、“精而准”,力争直指问题要害,拿住症结命门,最大程度实施有效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定监督议题。坚持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工作第一要务。二是围绕民生问题确定监督议题。我们始终把顺应人民意愿、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围绕重要法律法规的实施确定监督议题。常委会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作为监督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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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抓住关键,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法的实施,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大工作能不能出彩出新,彰显特色,关键要在“实”字上做文章。这就要求在具体监督上“规定动作要做好、自选动作要做精、整体动作要做活”,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一是我们在监督理念上有了新认识。强调实现“五个转变”。即强调突出监督向监督与支持并重转变;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柔性监督向刚性监督转变;封闭性监督向开放性监督转变。通过监督,最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我们在监督方式力求有新举动。敢于运用监督法赋予人大的“硬权力”,扫除监督上的“盲区”,提高监督综合实效。三是我们在监督效果力求有新提升。坚持监督程序性和实质性并重,务求善始善终。调研求“深”出精品。调研要求有方案,有步骤,有层次,掌握更多有价值信息,形成精品调研文章;审议求“实”达目的。审议要求说深说透,不搞隔靴搔痒,形成针对性的审议意见,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督办求“效”要结果。我们成立了督办室,专门负责做好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和信访案件的跟踪问效,决议、决定和审议一经通过,实行跟踪到底,跟踪有结果,维护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实行开门搞监督。把监督形成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和督办结果通过电视、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推行邀请社会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使全社会都来关注人大工作。

党的十七大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认清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把《监督法》学深学透;把确定的监督事项做好做完;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做细做实;把法律赋予的监督形式用足用够,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总结,发扬成绩,寻找差距,再添措施,特别是要虚心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区)的成功经验,努力使我县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