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经验材料

市监察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的重要方式、推动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突出重点,突出实效,不断规范和深化办理工作,办理质量逐年提高,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肯定和好评。2006年,共办理建议和提案11件,全部按时办结并答复。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多年的实践表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前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自我市各条战线,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连,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提出的建议和提案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民群众的心声。市监察局领导班子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历来都非常重视,把它作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大事来抓,在办理工作中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依据,认真分析研究每件建议和提案,扎扎实实地解决反映的问题,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同时,通过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办理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将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建议和提案下达后,召集相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和承办人员,召开建议和提案交办会,明确任务,明确承办科室及人员,并要求:一是不断提高认识,自觉接受监督;二是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三是注重质量,注重办理实效;四是强化协调,做到相互配合。在办理过程中,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办好人民群众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二)完善工作机制。办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的还涉及多个职能科室,为保证办理工作的快速有序进行,我们规范办理程序,确定了“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工作原则。由办公室对收到的建议和提案梳理登记,提出办理意见,经主管领导批示后交有关职能科室办理。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我们都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或需要集中整治的问题,我们都列入计划,限时办结;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向代表、委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在限定时间办理完毕后,再由办公室统一收集,严格把关后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审核同意后,以规范办文格式向有关部门和代表、委员反馈。对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建议、提案,主动牵头,及时沟通,避免扯皮推诿现象的发生。

(三)健全沟通机制。在办理全过程中,我们保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实现“办理前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办理前期,主动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找准问题的症结,做到快捷办理,不走弯路;办理中,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质量;办理后,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力求代表、委员对答复件满意率达100。

(四)强化督导机制。办公室负责对办理工作进行督导。一是时间上督导。督促各室按办理时限制订办理计划和工作台帐,做到早完成,早落实,杜绝拖拖拉拉和临时突击的现象。二是质量上督导。督促各室认真对待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对所有的建议、提案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不说空话大话套话,力戒敷衍应付。三是落实上督导。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跟踪问效,确保得到落实,不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责任编辑:)